摘要:記者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案例顯示,2018年,山西古交市法院判決一起僞造、變造居民身份證案,被告人鄭豔斌因未取得駕駛資格,在文水縣找人花280元製作了一本假駕駛證,其行爲構成僞造身份證件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王殿學表示,單從刑法條文來看,只要實施了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的行爲,都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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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記者 柳青 滕瑾 滕晗

圓桌專家: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部主任張立文

“勞斯萊斯堵醫院女司機”被刑拘 她究竟犯了何罪?|封面圓桌

北京國韜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在珂

“勞斯萊斯堵醫院女司機”被刑拘 她究竟犯了何罪?|封面圓桌

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

“勞斯萊斯堵醫院女司機”被刑拘 她究竟犯了何罪?|封面圓桌

北京“勞斯萊斯堵醫院女司機”又有新消息。

8月27日,北京警方披露,單某某被行政拘留期間,發現其涉嫌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北京警方正會同其原籍警方進一步調查。

8月14日,北京婦產醫院門口,車牌爲京A88519的勞斯萊斯汽車堵在應急通道,交警勸離時,駕駛員拒不挪車。視頻曝光後,引發廣泛關注。駕駛員單某某由此走入公衆視野。

此後,北京朝陽公安分局調查取證,且與醫院覈實單某某非孕婦,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勞斯萊斯堵醫院女司機”被刑拘 她究竟犯了何罪?|封面圓桌

“戲劇性”一幕出現在8月20日,當天,警方通報,單某某行政拘留期間,發現其涉嫌其他違法犯罪,被朝陽公安分局立案調查並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目前,警方尚未公佈單某某涉嫌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犯罪的具體情況。

記者注意到,8月22日,公安部召開發佈會,通報打擊整治僞造、買賣居民身份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情況。會議透露,2018年以來,公安部部署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全國共破獲僞造、買賣居民身份證案件3.2萬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萬餘人。

身份證件包括什麼?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是何罪?入罪條件是什麼?記者採訪了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部主任張立文、國韜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在珂、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

疑問一:身份證件都包括什麼?

王殿學表示,《刑法修正案(九)》發佈後,將“居民身份證”擴展到“身份證件”,包括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證件在內。凡是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均可以構成。這裏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證明身份的證件都可以構成本罪的對象。

他認爲,“本罪保護的是相關證件對外的公信力,如居民身份證、護照、社保卡、駕駛證這些證件,都是國家主管部門統一發放,採取全國統一標準,具有唯一性,而且持證羣體十分廣泛。因此,只有同樣具有權威性、統一性和廣泛性的證件,才屬於本罪中的身份證件。像員工證、上崗證這些單位內部證件,就不包含在內。”

疑問二: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是何罪?

張立文表示,“實踐中,更多的是表現爲行爲人利用他人信息,自行製作身份證件。還有就是在別人遺失的身份證進行塗改等變造行爲,或使用他人真實身份證進行復制,或者在原有身份證上進行變造。”

王殿學介紹,除僞造、變造兩種手段,現行《刑法》中增加了“買賣”。僞造和變造主要區別在於:變造是在真實證件基礎上就一些非本質部分進行加工、修改,從而使得證件與真實情況不相符合。買賣,包括買和賣兩種行爲類型。

張立文透露,此前代理此類案件多以僞造、變造身份證信息爲手段實施其他金融市場犯罪,“這種情況下有時擇一重罪處罰,個別情況數罪併罰。”

疑問三:入罪條件是什麼?通常如何量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3款規定: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對僞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記者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案例顯示,2018年,山西古交市法院判決一起僞造、變造居民身份證案,被告人鄭豔斌因未取得駕駛資格,在文水縣找人花280元製作了一本假駕駛證,其行爲構成僞造身份證件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

2016年,深圳中院判決一起案件,被告人左某樓、趙某銀夥同他人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同時,兩被告人通過他人僞造居民身份證,構成僞造居民身份證罪。最終,數罪併罰,兩人被判七年六個月、處罰金40餘萬元。

王殿學表示,單從刑法條文來看,只要實施了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的行爲,都構成犯罪。但是,由於《居民身份證法》第17條也規定了對購買、出售、使用僞造、變造居民身份證行爲的處罰,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其他相關法律也規定了類似行政處罰後果。因此,需區分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爲和嚴重的刑事犯罪行爲。

他認爲,“不是說只要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的,都直接構成犯罪,而是需要看僞造、變造、買賣的次數、用途、造成的社會影響等各方面進行綜合判斷。”

王殿學進一步解釋說,“比如,僞造、變造、買賣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的,司法解釋規定要累計三本以上,才構成犯罪。數量達五倍以上的,屬情節嚴重,適用第二檔法定刑。不過,目前司法解釋還沒有就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規定具體化的入罪條件。”

李在珂則認爲,具體量刑方面,還要看嫌疑人是否使用僞造身份證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比如身份證丟失沒有去公安機關辦理,而是僞造身份證,同時沒有其他犯罪,通常情況很可能處以治安拘留。如果用假身份證件從事別的違法犯罪活動,或僞造一定數量身份證,則有可能構成情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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