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注意!電動車新規4月實施,違規重罰!
摘要:新國標:超標電動車屬於機動車2018年5月,由工信部等四部門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正式發佈,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早在去年,這份所謂的消息就曾在全國很多地方流傳,爲此,交警部門還專門做出瞭解釋:在現有的法律條文中,電動自行車的性質屬於非機動車,法規對於非機動車的通行方式、載人、載物、駕駛人年齡等方面有明確規定,但是沒有持證的要求。
最近一則新聞引起了
大家的關注和熱議。
騎電動車被撞身亡,產商判賠18萬
貴州24歲的張女士騎電動車與一輛輕型普通貨車發生了碰撞,因傷情嚴重,救治無效死亡。
經檢測,張女士所騎的涉案電動車超標,實際上屬於機動車。
近日,當地法院最終判決:山東濟南某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車在警示說明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賠償死者張某家屬18萬元。
看到這裏,
大家可能都有疑問:
明明買的是電動車
怎麼就成機動車了呢?
新國標:超標電動車屬於機動車2018年5月,由工信部等四部門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正式發佈,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新國標調整了對電動自行車的認定標準,
規定電動自行車
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km/h、
車重不能超過55kg、
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W、
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等。
而超標電動自行車性能接近摩托車,實質上屬於機動車。發生事故將承擔和機動車一樣的法律責任,生產銷售企業也將擔責!
也就是說新規範實施後,
新生產的電動車必須達到
規定的車速和質量
而對於超標電動車
我們要做的就是:
不購買!不乘坐!不駕駛!
對此
不少人擔心
“新國標”4月15日正式實施後
現有的超標電動車將何去何從?
根據“新國標”規定,在新標準實施後
●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銷售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爲;
● 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
● 尚未實施登記上牌管理的省(區),要提請省(區)政府儘快建立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制度。公安機關要建設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按照新標準認真查驗腳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以及CCC認證證書、銷售發票等信息,嚴禁爲未獲CCC認證車輛登記上牌;
● 對符合條件的電動自行車,要按照規定錄入登記管理系統,及時登記上牌,上傳全國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屆時消費者已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省份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騎電動車要考駕照了?
早在去年,這份所謂的消息就曾在全國很多地方流傳,爲此,交警部門還專門做出瞭解釋:在現有的法律條文中,電動自行車的性質屬於非機動車,法規對於非機動車的通行方式、載人、載物、駕駛人年齡等方面有明確規定,但是沒有持證的要求。
我國的駕證分級爲:A1、A2、A3、B1、B2、C1、C2、C3、C4、M、N、E、F等。F類駕照表示該駕照所有人被允許駕駛輕便摩托車。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輕便摩托車的描述爲:發動機排量小於等於50ml,最大設計車速小於等於50km/h的摩托車。
網傳謠言文章將對於輕便摩托車的相關規定生搬硬套到了電動自行車身上去理解,對公衆造成了誤導,是虛假消息。
所以,
“騎電動車必須考駕照”的說法,
不準確!
看到這裏,是不是馬上放心了
又可以愉快地騎電動車了~
雖然是謠言,但別忘了
即使是騎電動車,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
如果“不畏懼”任何危險
總是任性地放飛自我
到時車毀人傷不說
說不定你還是全責
有些電動車駕駛員逆行、超速、闖紅燈...
各種交通違法行爲、安全事故不斷,
不僅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
更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
闖紅燈
佔用機動車車道
超速
請嚴格遵守以下8條安全守則!
電動車騎行安全提示
1
佩戴安全頭盔。
2
不逆向行駛。
3
不闖紅燈,不酒後駕駛。
4
不猛拐轉彎,不超速行駛。
5
不搭乘大人、不騎乘3人。
6
70歲以上老人,不騎電動車。
7
選擇非機動車道,靠右側通行。
8
橫過馬路,下車推行;
左看右看,安全通過。
......
新規即將施行,
大家一定要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
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從源頭杜絕生產銷售超標電動車、
交通違法與機動車一視同仁,
你覺得哪種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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