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採礦案。該案由池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偵查終結,涉案犯罪嫌疑人36名,移送起訴28人。經公訴機關指控,以施某某、周某某、方某某爲首的三個盜採江砂的犯罪團伙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在長江池州梅龍段附近水域非法開採江砂,犯罪團伙均有明確的組織架構及分工,將購買的貨船改裝成採砂船,專人負責聯繫貨主、駕駛船隻、操作採砂、收取砂款、望風。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期間,被告人非法開採江砂價值數百萬元,嚴重破壞了長江水生態環境,影響了長江通航安全,情節特別嚴重。

本次庭審因涉案人員較多、案情複雜,且涉及“長江大保護”戰略,在羣衆中關注度高,社會影響較大。整個庭審活動緊張有序,持續近8小時,庭審過程全程直播,多家媒體進行實況報道。案件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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