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人郭有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被告人左國亮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8月27日,在雙峯縣矛盾糾紛調處例會上,雙峯法院通報了三起在信訪中尋釁滋事案件的一審情況:

被告人卿全華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被告人郭有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被告人左國亮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撰寫:張任泊

編輯:李可

審定:肖民兵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