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峯法院通報三起涉信訪尋釁滋事案
摘要:被告人郭有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被告人左國亮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8月27日,在雙峯縣矛盾糾紛調處例會上,雙峯法院通報了三起在信訪中尋釁滋事案件的一審情況:
被告人卿全華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被告人郭有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被告人左國亮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撰寫:張任泊
編輯:李可
審定:肖民兵
摘要:被告人郭有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被告人左國亮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8月27日,在雙峯縣矛盾糾紛調處例會上,雙峯法院通報了三起在信訪中尋釁滋事案件的一審情況:
被告人卿全華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被告人郭有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被告人左國亮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撰寫:張任泊
編輯:李可
審定:肖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