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發泄不滿竟挖人祖墳?!紅安警方刑拘3人

湖北日報訊(記者彭小萍、通訊員夏輝、李向陽)10月22日從紅安縣公安局獲悉,該縣警方查處一起挖祖墳案,刑拘3人。

20多天前,紅安縣公安局永佳河派出所接轄區某村村民餘某剛報警稱:自家8棺祖墳遭人損壞,要求立案查處。

民警調查發現,該村村民董某發(男,55歲)、董某詠(男,54歲)、董某安(男,66歲)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案情顯示,現年40歲的受害人餘某剛家的祖墳山,原位於本壪的一處山坡地上。2014年,因建設旅遊景點需要,餘某剛響應政府號召,將自家祖墳遷到指定的山坡上。

然而,從2017年起,鄰壪村民董某發、董某詠、董某安以他家祖墳佔用了本壪土地爲由,要餘某剛搬遷祖墳或進行經濟補償。

經鎮政府、鎮司法所、村委會協調,達成了由余某剛補償鄰壪村民4000元錢的協議。然而,餘某剛後來根據族譜證實自家祖墳葬在本壪,並沒有佔用鄰壪土地,就沒有按協議給村民補償,同時拒絕遷墳。

爲發泄不滿,9月28日晚約9時許,董某發認爲餘某剛“耍賴”,在沒有報告村組幹部的情況下,邀約董某詠和董某安,三人乘着夜色,手持八棒槌、耙鋤等工具,將餘某剛家的8棺祖墳損壞。經縣物價局認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000餘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發、董某詠、董某安因涉嫌故意損壞財物,被紅安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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