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税有什么减免优惠?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5月1日以后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指的是税款所属期在2018年5月1日以后,而不是缴纳日期。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指出,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工资总额由哪几部分组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票据贴现的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金融服务相关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4、中小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咨询主管机关。

  5、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规定,《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所以分支机构无需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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