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對你百依百順,也能轉身再也不見”。

愛一個人,就是一心一意在一起;如果不愛了,那就再也不見。

徐志摩說: 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遇見你,是註定,愛上你,我認命。如果有一天,你要離開,我會選擇放手,不是我不愛你了,而是我失望了。

“我可以對你百依百順,也能轉身再也不見”

我始終是我,沒有變,變的人是你。知道你牽手了別人,我才選擇了放手。也許我好傻,但糾纏不清,有什麼用。最後的結果,還是兩敗俱傷,這是何苦呢?

選擇放手,起碼還有彼此做人的尊嚴,也許,還有一些碎片的回憶。當某個夜深人靜的夜晚,我也會想起你,就像是還記得一個熟人一樣,即便漸漸變得陌生,但終究沒有完完全全忘記。

愛過的人,哪能說忘就忘。說忘記了,其實是在欺騙身邊的人,但騙不了自己的心。還好,我的心,還算強大,不會因爲你,變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可以對你百依百順,也能轉身再也不見”

曾經那麼愛你,遇見你的時候,驚豔了時光。

從來沒有想過,愛一個人,其實是錯愛。也不知道,未來會怎樣。只有時間,會告訴我,什麼是真愛,什麼是虛僞的愛情。真愛的人,一定是一生一世在一起,即便困難重重,也可以不管不顧。

佛說,今生所有的遇見,都是一場註定。我依舊要謝謝你,陪伴了我那麼久,給我那麼多驚喜。離開了,轉身走了,我不怨誰,這是註定,是命。

其實,我依舊要謝謝你,用“轉身的背影”,給我的人生上了一課,讓我從痛苦中,學會了愛自己,變得成熟。

“我可以對你百依百順,也能轉身再也不見”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後,曾一起走卻走失那路口,感謝那時你,牽過我的手,還能感受那溫柔,那一段我們曾心貼着心,我想我更有權力關心你,可能你已走進別人風景......”

很喜歡這首《可惜不是你》,恰如我此時此刻的心情,讓我的人生,一點點變得孤獨。

我可以習慣有你的陪伴,也可以習慣一個人的寂寞。愛你是曾經的習慣,孤獨是後來的習慣。緣起緣滅都是愛,一切都身不由己。

也許,我還會遇到更愛的人,只是再也不會掏心掏肺了。“對一個人太好,確實是一種錯誤”,這句話,讓我明白了,不管多麼愛誰,都要先學會愛自己。

多情總被無情傷。也許聽到你的名字,心裏還是會“咯噔”一下,但僅此而已。何必,讓自己陷入深深的記憶裏,讓已經放下的愛,再一次拿起來。

原來,錯過的人,不是錯愛了,而是已經過去了......

關注我的文字,走進你的心靈。

文中配圖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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