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明星成“老賴”了?被限制消費卻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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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璇這個名字大家應該不陌生
2002年在古裝劇《再生緣》中飾演“孟麗君”而成名;
2010年,憑電影《意外》獲得第29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配角獎項;
2010年,憑電影《人有三急》獲第3屆新人電影節最佳女主角獎;
2014年,憑電影《竊聽風雲3》入圍第21屆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最佳女演員獎項。
但之後她出現在大衆眼中
被提及的新聞
卻不是那麼的“閃耀”
……
近日,
葉璇又上了微博熱搜榜單。
不是因爲什麼新戲,
而是“葉璇 限制消費令”。
這是怎麼回事?
"限制消費令"是何東東?
據專業人士解釋,"限制消費令"針對於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
葉璇作爲知名演員,爲何會牽涉進這樣的事件?難道是捲進了啥官司?讓我們回到遙遠的3年前...
當時葉璇與小默先生公開戀情,高調秀恩愛,小默先生的前女友呂某寫了一篇《珍愛生命,遠離渣男》的文章。
葉璇站出來替小默先生說話,並狀告呂某造謠。
後來葉璇與小默先生分分合合,感情狀態不明。
但是法院判決很清楚,葉璇最終敗訴。不僅需要停止在微博上的語言攻擊,還要向呂某賠償相關費用。
最近,呂某多次在微博指責葉璇,稱8月6日判決書就生效了,但她遲遲不履行法律義務,並沒有刪除那些誹謗自己的微博和評論,也沒有書面道歉。同時@葉璇表示,難道你想變成老賴進入失信名單嗎?但葉璇並未理睬。
直到10月18日晚,呂某又在微博發佈長文,並置頂,公開指責葉璇當年對她人身攻擊,到現在未履行法院判決。也附上法院對葉璇的限制消費令。希望大家對葉璇的消費進行監督。
按照限制消費令的內容,
目前葉璇不能乘坐飛機、選擇列車軟臥等,
不能住星級以上的酒店,
不能購房產、不能出去旅遊度假等……
不過葉璇目前未對此進行回應,
最新微博內容仍爲各種娛樂生活……
雖說此糾紛因個人感情而起,
屬於私事,
但是公衆人物忽視法律,
就讓網友們不淡定了!
更何況諷刺的是,
葉璇正在拍的新戲裏可是個警察啊...
最後再看一眼法律條文:
第三條
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被執行人爲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爲。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爲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編輯:楊曉鳳
來源:新聞坊、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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