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县住建局、县市监局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成员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被动局面,且疏于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导致本单位发生党员领导干部为“气霸”充当“保护伞”问题。二、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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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住建局、县市监局5人为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

有“伞”必打

扫黑除恶和作风问题一起查

日前,龙南县查处一起“气霸”案件

随后深挖出5名为“气霸”充当

“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

并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切实做到“一案三查”

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

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也倒查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典型通报

一、县住建局刘振华等5人收受礼品礼金,为“气霸”充当“保护伞”问题。

① 2015年至2018年期间,县住建局燃气办负责人刘振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燃气公司礼品礼金,在明知燃气站非法打击燃气“走私”的情况下,监管不力,并在燃气站办理经营许可证、年审及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给予关照。2019年1月,县监委给予刘振华记过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②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县市监局特设股股长钟龙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燃气公司礼品礼金,在明知燃气站非法打击燃气“走私”的情况下,监管不力,并在燃气站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督检查上给予关照。县市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林建新违规收受燃气公司礼品。2019年3月,县纪委给予钟龙生党内警告处分,对林建新进行诫勉谈话,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③ 2014年至2017年期间,原县物价局局长曾建民、副局长王月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燃气公司礼品礼金,接受燃气公司的宴请,对燃气站价格垄断行为不查处、不作为。2019年3月,县纪委对曾建民、王月东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二、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2018年4月,县扫黑办部署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县住建局、县市监局摸排线索均为“零报告”。2018年7月,县扫黑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部署再发动再摸排工作,县住建局摸排线索再次“零报告”,县市监局未上报摸排表。县住建局、县市监局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成员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被动局面,且疏于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导致本单位发生党员领导干部为“气霸”充当“保护伞”问题。

① 现对县住建局党组、县市监局党委进行通报批评;

②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东升,分管领导钟偕,县市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钟恒,分管领导叶蔚菁等人履行分管范围内工作职责不力,县纪委分别对唐东升、钟恒进行提醒谈话,对钟偕、叶蔚菁进行警示谈话;

③ 2019年3月,县委政法委就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分别对县住建局局长钟文胜、县市监局局长赖小飞进行约谈。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问题,反映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仍有少数单位政治意识不强,对贯彻区县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没有发现问题的意识勇气和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对上述问题的问责通报,充分体现了区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警醒,区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落实省委巡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要强化线索摸排,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深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严肃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慑,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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