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P2P評論通過聚投訴平臺瞭解到,哪吒錢包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多次扣款,並且不能退款,引起一陣集中投訴。P2P評論根據聚投訴平臺投訴瞭解到,哪吒錢包扣款投訴分爲兩種:一種是用戶註冊填好資料後,直接進行扣款,美其名曰爲查詢費。

近日,網友們被《哪吒之魔童降世》刷屏了,而在P2P行業內同樣被“哪吒”刷屏了。事實上是隨着《哪吒》電影的大火,網貸行業順勢興起一平臺哪吒錢包。這款現金貸APP “哪吒錢包”也很火。不同的是,前者電影因被熱追變火,而後者因被投訴而火。P2P評論通過聚投訴平臺瞭解到,哪吒錢包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多次扣款,並且不能退款,引起一陣集中投訴。那麼這些扣款到底是如何產生的呢?

借款、查詢、註冊均扣款,惡意扣款爲重點盈利手段

P2P評論根據聚投訴平臺投訴瞭解到,哪吒錢包扣款投訴分爲兩種:一種是用戶註冊填好資料後,直接進行扣款,美其名曰爲查詢費;另一種是用戶想要借款需要先要扣款,申請辦理個人信用評估推薦服務費。

據瞭解,聚投訴平臺投訴人陳先生,在哪吒錢包進行借款時,簽署10個協議,其中兩個爲代扣協議。並且陳先生表示,扣費協議以及扣費金額沒有重點提示,綁定卡有餘額就會當天扣款沒有餘額就會在幾天後扣費,待客戶刪除APP或是不經意間的時候再行扣取客戶銀行卡里的資金。

圖片來源於聚投訴

除此之外,P2P評論還注意到很多用戶投訴扣款的截圖中,在餘額不足抵扣的時候,短信消息中會顯示,此次扣款金額爲多少,剩餘支付是多少,待卡內餘額充足時會扣除剩餘金額。而且不同的用戶的投訴,對惡意扣款的名稱多有不同,有服務費、查詢費、推薦費等多種名稱。

在瞭解了大致情況後,P2P評論下載了哪吒錢包,該APP在蘋果商店以及安卓的應用市場內均不能搜索到,需要通過哪吒錢包官方網站掃碼下載。下載後可以看到APP的主頁面有兩種借款模式一種是小額短期,另一種是大額貸款兩種均無抵押貸款。若想申請貸款需要填寫身份證信息、手機運營商信息、銀行卡信息和基本資料,共四個按順序填寫,不得跳步填寫。

P2P評論實操圖

在填寫完資料後可參與借款,協議中有說明代扣部分內容,但並未明確體現出扣款的相關內容。P2P評論在APP中綁定的銀行卡內無餘額,暫未出現扣款情況。此後P2P評論撥打了客服電話,電話處於無人接聽狀態,在APP上聯繫在線客服,但不管何時聯繫均顯示無客服在線,不支持留言。

在線客服界面截圖

哪吒錢包是上海況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況珩科技)的現金貸平臺、根據企查查顯示,該公司是2018年8月成立,之前是廣告公司,在2019年7月更名爲信息科技公司,經營內容由廣告設計製作變更爲計算機、通訊類工作內容,註冊資金僅50萬元,由黃惠昌、茅彩珍各出資25萬元。除“況珩科技”之外,黃惠昌、茅彩珍名下還有4家企業,但均未從事現金貸相關業務,也並沒有任何關聯痕跡。在哪吒錢包官網網站顯示,哪吒錢包平臺創辦於2019年6月24日,是中國在線借貸中介行業及金融科技業務的踐行者和倡導者,爲個人及小微企業提供一站式貸款撮合業務。

截至8月29日聚投訴平臺顯示,哪吒錢包(上海況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共有337件投訴,解決量200件,解決率59.35%。值得注意的是,平臺創辦於6月24日,平臺累計上線時間爲64天。據此計算,哪吒錢包平均每天收到5.2件投訴。而根據聚投訴平臺的投訴處理流程可以看到,已結案的投訴均是收到了哪吒錢包的退款。但不是所有的用戶都很幸運的收到退款,也有部分用戶補充留言表示事情並未解決,沒有哦收到退款。更有用戶結案几天后未收到退款,進行再次投訴。

屢禁不止的惡意扣款,現金貸聯合第三方支付挖深坑

面對幾百筆或者上千筆的扣款,哪吒錢並不是獨自完成了,而是通過聯動優勢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代扣的。在早前P2P評論做過幾期第三方支付爲“714高炮”做通道的文章,其中涉及到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有衆多,還有很多是知名的大機構。

事實上,早在今年的3月份,央行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85號文),其中提到要加強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機構應當嚴格按規定審覈特約商戶的申請資料,採取有效措施覈實其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和合規性,不得僅憑負責人身份證件提供收單服務。不得直接或變相爲互聯網賭博、色情平臺、互聯網銷售彩票平臺,非法外匯、貴金屬投資交易平臺,非法證券期貨類交易平臺、代幣發行融資及虛假貨幣交易平臺,未經監管部門批准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以及未取得省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場所等非法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從目前來看,85號文中提到的特約商戶管理對現金貸平臺來說不算是個好消息。但從實際情況來看85號文起到的“療效”甚微。聚投訴平臺上除了先前榜上有名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外,還增添了很多新的機構,例如:聯動優勢、迅聯智付等新進平臺。對於現金貸聯合第三方支付平臺惡意扣款的投訴反而變得更多了。

借款成功後,一次性扣去的資金不管是服務費、保險費還是其他等費用都視爲砍頭息,但借款失敗或者並未借款就被扣去的金額嚴格意義上不能稱作砍頭息。

在P2P評論看來,這些手段只是現金貸平臺利用打擦邊球的方式不斷圈錢,在“砍頭息”禁止的情況,平臺操作者又不甘心放棄一本萬利的“好生意”,無視規定利用新的理由惡意扣款。並且在監管試點越來越規範的情況下,一些小的平臺很難支撐到成功,或者說並未想過要成爲試點平臺,所以這些平臺在臨近滅亡前,能撈一筆是一筆。

而每筆扣款的成功都離不開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幫助,支付機構作爲商業閉環的基礎通道,在現金貸的利益鏈扮演是又是什麼樣的角色呢?不管是什麼角色都不應助紂爲虐,因爲這樣不但違背網絡支付始終堅持爲電子商務發展服務和爲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同時也違反了現行法律法規。

不管是假借利人之名、行利己之實的現金貸平臺,還是爲其導流或提供通道服務的第三方支付企業,他們最終面對的主要是那些自控能力較差的借款人,這些借款人借錢消費時欣喜若狂,但很快就陷入了無力償還、甚至“以貸養貸”的巨大漩渦中,更有慎重被逼自殺躲債,而留父母的是破碎的家庭,永久的痛苦,無限的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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