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56萬18年不還,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曝光這些“老賴”!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無論是在生活中還是工作上
誠信都是立人之本
但是有一部分人卻偏不履行承諾
要當“老賴”
近日
法院公佈了第六批失信曝光名單
讓他們“見見光”
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發佈“決勝2018”基本解決執行難活動的第六批失信曝光名單,5名自然人、3家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一同上榜,他們有的欠貨款、有的欠工程款、有的欠房屋土地租金。
經法院查明,5人或名下有財產、或有履行能力,但就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
法院已將上述企業和個人全部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若限期內仍拒不履行,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欠款56萬餘元18年未還
這位被執行人與樟木頭一家石場有長期業務往來,2000年開始,他購買石料後屢屢拖欠貨款,一年下來已欠款56萬餘元,石場老闆多次催討,他便借立欠條、分期還款爲由搪塞拖延,最後石場老闆只好告上法庭,勝訴後又向法院申請執行。無奈18年過去了,對方還在賴。
有財產、有能力拒不還款的個人
拒不還款的企業及法人代表
這些人有你認識的嗎?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小編提醒大家要做誠信有理
遵紀守法的好市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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