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在众多电影中脱颖而出,大火了一把。

主要讲的是一个成都的女孩在草原上旅游时,在一个牧民家发现了一窝小狼崽,其余的都死了,只有一个活了下来。女孩便把它抱回家,当自己的宠物养着。

后来,我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之前一直认为我很喜欢狼,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爱狼,什么叫做狼性,再想想我自己口上说的喜欢狼,却从未真正了解。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我随着书中的故事一起哭,一起笑,也被狼性所深深地震撼与感动。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邪恶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狼的眼中,你对我好,我就算失去生命也会对你好。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日夜夜守在作者窗前,作者一咳嗽,他便哀伤的嚎叫。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狼与藏獒本是无法在一起的。但格林在獒场生活了一段时间,却和藏獒们成为了兄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重返狼群》,让我对狼的认识又加深了一步,也算是真正从心底里佩服《重返狼群》的主人公——小狼、作者李微漪和她的男友亦风。

一个二十几岁的川西姑娘,从小在成都长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从川大外语系毕业却选择了国画,也正是这样的经历,使得一次写生的机会有了接触狼的机会,才有了狼女之说。首先,看到了作者自己的自述,一种亲切感,漫过我的心头。当读到一种以自述的口吻介绍着故事发生的真实情节,拉近了和作者姐姐的距离,有一种听前人或有经验的人讲亲身经历的冒险故事而自己迫不及待认真听下去的冲动。看到许多的图片,就更是吸引着我的眼球,毕竟图片也会更具有说服力吧,也更形象生动吧。因此,觉得自己选择了它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一个年轻姑娘,自认为自己身体壮实吃得消,为了还给自己从小带大的五个月大的狼一份草原真正的自由,踏上了放狼回归草原之路。草原的环境条件对于一个现代城里人来说就如同回到了原始社会。没有城市的诸多元素,有的只是草原淳朴的人民与保护羊群的藏獒与狗还有草原动物。也许是出于对动物一种无私的爱,也许是一种母性关怀,也许就仅仅是喜欢,李微漪选择了培养格林然后放他回归自然。草原的恶劣天气与特殊饮食,藏獒的凶猛,狗的吼叫,还有远离城市,远离亲友,孤单,寂寞,唯有格林的陪伴,让她选择了草原。当我读到一些地方,会为李微漪担心,万一,格林咬的她受伤怎么办,万一藏獒或狗逃出来伤她怎么办,万一狼来了只有她一个人怎么办,万一生病严重了却不能看医生怎么办……很多的担心,从她自己口吻中并没有看出有一丝丝的紧张担心,也不会有后悔自己的选择,好一位勇敢的狼的母亲,真是一只具备狼性的狼。

在李微漪完成自己的计划过程中,感谢她的朋友亦风的鼓励与支持,感谢她的朋友的帮助。在为狼寻找去处,她想到的第一个人是亦风,但是并不是以男朋友的身份,只是朋友因为喜欢动物而寻求帮助。也是这样一份信任与支持,格林不仅有了妈妈,还有了爸爸。在最艰难的时候也是亦风的出现,为她带来了希望与鼓励。李微漪的朋友老林的牧场为她创造了极好的条件,对格林的托运也多亏了这位老朋友的帮忙。牧场里的淳朴牧民热情大方的款待,对她来说都是一份很伟大的人性关怀啊,也是帮助了她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虽从小生活中城市里的狼格林却具有一匹真正的狼精神品质。从小失去父母的他,被好心的养母领养,与狗狐狸做朋友懂得一些生存的简单道理。随后去牧场与藏獒的相处更是让这个小家伙学会了竞争。狼的基因很强大。从小聪明淘气,像个小男孩,却更具智慧。天生会狼叫,即使从小与狗相处,还是知道自己始终是一匹狼。懂得护食,知道尊重雌性,懂得抢取和存储事物,清楚生存法则,懂情意。对妈妈的爱,是每天早上一个石子的问候;在妈妈生病时,懂得心疼妈妈,照顾妈妈,给妈妈自己仅有的食物。能够在草原生产下来也足以见得他的天生的生存能力,当然妈妈的培训与正确指导也很重要。有时候,患难见真情,不离不弃的守候或许是最真诚的爱。草原人的无理取闹简直无法和一匹狼比。最后,在天性自由的追求下,回到了狼群,回到了家,回到了真正属于他的地方。

《重返狼群》更多的是感动。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是作者在向我们讲述一个狼的故事,更是一只草原狼在向我们讲述什么是忠,什么是孝,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桀骜不驯。

正如作者所说:人比狼高等,但狼比人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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