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人人有責。近日,鯉城區檢察院在設立派駐鯉城區公安消防大隊檢察官工作室的基礎上,依託“泉州市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信息平臺”篩選監督案件線索,聯合區消防部門及街道網格員對容易出現消防隱患的五類商家開展突擊檢查。

01 商場便利店類

在巡查中山南路某便利店中發現嚴重消防安全隱患。該便利店無應急照明設備,消防滅火器配置數量不足,疏散平臺堆放雜物,樓梯走道堆積商品,堵塞樓道,遇到險情恐發生危險。

02 加油站類

石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某加油站只有一人值班,人員配備不到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消防毯、消防鏟、滅火器均配備不足,還具有臨時搭載線路。被詢問消防設施運用時,無法正確回答使用,人員培訓不到位。

03 酒店類

某酒店未按標準配備消防滅火器,應配置2個一組,現場只配備了一個。員工培訓不到位,無法正確使用滅火器。更嚴重的是報警裝置上還有火警未及時處理。

04 店面類

臨江街道部分商家在店面未按標準配備滅火器,或者配備的滅火器是不合格的產品。存在嚴重亂接亂搭電線的問題。

針對上述的一系列問題,本院向區消防部門共發出5份檢察建議,要求認真指導商戶如何購買正版防火設施,如何正確使用消防設施,督促落實整改,儘早消除消防隱患。只有防而不實,沒有防不勝防。

泉州市鯉城區公安消防大隊收到鯉城檢察院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立即對違法酒店及便利店處以5千元的罰款,督促上述違法商家整改到位,並加強對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加強消防安全巡查監管。

文案:劉韓陽

編輯:王瑩娜

來源:鯉城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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