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答: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把办好学前教育作为夯实教育基础、改善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累计投入资金30.28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05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82所,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9.4%,超过全国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这是自2009年以来,我省实施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村奖励性住房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等惠民项目,有效解决了农牧民群众住房“有没有”和“保安全”问题后,向“好不好”和“配套实用”“全面改善”转变,启动实施的又一项惠民工程,是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有力抓手。

3月29日,青海省财政厅会同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2019年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情况。这十大工程是:

绝对贫困“清零”工程

实现17个贫困县摘帽、170个贫困村退出、7.7万贫困人口脱贫,力争年底实现全省绝对贫困“清零”。

稳定就业工程

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就业问题。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完成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8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万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

扩大普惠性幼儿教育工程

新建、改扩建28所幼儿园,对1.4万名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给予补助。

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工程

新建、改扩建40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省三江源民族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助力20所职业院校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西宁市第二十五中

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工程

实施1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及3万户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实施1.5万户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及3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综合改善工程项目。

全民健康工程

继续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万名6-24月龄婴幼儿免费提供营养包,免费开展农牧区妇女“两癌”筛查15万名、增补叶酸5万名。新建40个国民体质监测点,新增监测量4万人次。为100个乡镇、村、社区、寺院配备(更新)健身器材。

幸福养老工程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提高各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对65—69周岁和70周岁以上(含70岁)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和10元,同时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提高并增设个人缴费档次。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100人次。新建、改扩建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5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

关爱困难群众工程

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脱贫兜底医疗救助制度。为3200名残疾儿童免费实施康复服务。为全省300名高中、大学阶段接受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资助。救助300名城乡特困“两癌”患病妇女。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00余件。

美丽家园工程

实施10个“美丽城镇”、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和5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打造5个省级森林城镇,实施35个校园绿化项目。实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深入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城乡公共厕所、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旅游景区景点厕所等各类厕所7万座以上。全省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0%以上。

农牧产品质量体系提升工程

启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农药化肥使用量较上年减少20%。推进实施牦牛藏羊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建设市(州)级追溯管理平台4个、县级追溯平台10个,建设合作社、规模养殖场信息采集点200个,建设屠宰加工追溯信息采集点10个,率先将“三品一标”企业和合作社、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全部纳入可追溯体系,建立监管信息平台。

2019年度民生实事工程新闻

发布会答记者问

问题一:2019年民生实事工程中第一大项就是绝对贫困“清零”工程,请问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今年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由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盛宗毅回答)

答: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脱贫标准。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既不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集中精力解决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二是聚焦深度贫困攻坚。围绕全省目前剩余的12个深度贫困县、138个深度贫困村和6.4万深度贫困人口,在攻坚政策和举措上全面落实“三个新增”要求,集中优势兵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三是注重发展扶贫产业。在继续推进牦牛、青稞、乡村旅游、民族手工艺和光伏扶贫产业的基础上,对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每村再安排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60万元,使扶持资金总额达到100万元,帮助非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

四是大力推进就业扶贫。通过修订完善就业培训政策性文件、建立转移就业激励机制、提供企业就业岗位等方式,鼓励贫困群众劳动增收。

五是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做实贫困地区水电路房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教卫等公共服务保障工作,下大力气补齐攻坚短板。

六是凝聚脱贫攻坚合力。综合运用对口援青、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和“双百”行动、“社会扶贫网”等扶贫载体,引导更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七是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对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环节加强监管,下大力气整治填表报数和检查督导过多过频问题,为全面完成绝对贫困“基本消除”目标提供保障。

问题二:我们看到《2019年民生实事工程》中提出实施扩大普惠性幼儿教育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8所。请谈谈青海学前教育发展的考虑,如何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由省教育厅副厅长荆德刚回答)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把办好学前教育作为夯实教育基础、改善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累计投入资金30.28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05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82所,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9.4%,超过全国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

但是,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我省的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为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优化布局与办园结构、拓宽途径扩大资源供给、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明确27项具体措施,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另一方面,稳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一是实施学前教育专项行动计划。今年安排资金1.5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8所,重点扩大农牧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二是积极挖潜扩大增量。充分利用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牧区闲置校舍等资源,以多种形式举办公办园;加大扶持力度,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三是规范小区配套园建设使用。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健全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专项治理,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四是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向社会公示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问题三:2019年民生实事工程中提到我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再次提高,请简要介绍下情况。(由省民政厅副厅长韩永东回答)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将其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体系。我省于1997年和2007年相继建立了城乡低保制度。建制以来,我们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救助水平,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我们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的衔接,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扶贫帮扶措施,切实发挥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有力推动了省委省政府既定脱贫目标的顺利完成。“十三五”以来,已累计为160万低保对象发放资金49.2亿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为使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我省连续十一年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十一连增”。城市低保标提高80元/月,从原500元/月提高到580元/月,增幅16%。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00元/年,从原3700元/年提高到4300元/年,增幅16%。各地从元月1号开始,已经按照新的标准开展城乡低保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低保标准的持续提高,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践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将“小财政”办“大民生”执政理念一以贯之的具体行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问题四:请问实现2019年民生实事工程第二项稳定就业工程主要采取哪些措施?(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史弘展回答)

答:主要有6项措施。

一是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州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牧区转移就业10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二是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三支一扶”计,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三是扎实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退役军人、农民工、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

四是落实中央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有关政策。稳定现行征缴方式,不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五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创新培训模式,整合培训资源,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实现培训城乡劳动力8万人次。

六是密切跟踪就业形势变化,持续加强就业失业形势监测预警,完善企业用工等重点监测制度。增强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问题五:2019年民生实事工程中提到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综合改善项目,请问是如何考虑的,将如何推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白宗科回答)

答:感谢您对农牧民群众的关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省政府决定今年省级财政安排4.5亿元资金,对3万户农牧民家庭住房条件进行改善。这是自2009年以来,我省实施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村奖励性住房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等惠民项目,有效解决了农牧民群众住房“有没有”和“保安全”问题后,向“好不好”和“配套实用”“全面改善”转变,启动实施的又一项惠民工程,是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有力抓手。

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以农牧民群众自愿、自主和自筹投入为主,政府积极引导、给予适当补贴。主要是对现有农牧民住房围护结构进行节能保温改造、户用厕所水冲式改造、私搭乱建和残垣断壁拆除以及庭院绿化美化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2019年先行试点,完成3万户改造,使110多个村庄风貌得到提升。2020年开始,每年完成4万户,到2025年,使27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约1000个村庄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这项工程的实施,不仅能减少农牧民群众冬季采暖投入,使农牧民群众得到实惠,还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推进,有助于推动农牧区高质量发展,创造农牧民高品质生活,使农牧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增强农牧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西宁广播电视 台

监制丨马青海

责编丨李 洁

编辑丨王丽娟

内容来源:西海都市报 部分图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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