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關在押犯人從監獄、看守所逃脫的事件時有披露。據《法制晚報》報道: 2018年10月18日,大慶市看守所在押人員劉文忠,在假冒律師的協助下脫逃。而在此前的9月2日,黑龍江省延壽縣看守所的三名在押人員也殺害了一名民警後脫逃。

以上兩起在押犯人脫逃事件,是一個多月內在黑龍江省連續發生的。同樣的事件還發生在廣東省茂名市,今年6月18日,茂名市電白區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阮漢平,在電白區人民醫院就診時,解開腳鐐後搭乘摩托車脫逃。通過網絡搜索,如果我們把時間再往前倒放一下,把地域範圍再擴大一些,就會發現在押犯人脫逃事件每年都有,可謂屢屢發生。這說明在犯人監管方面,我們還存在許多漏洞。

說到監獄看守所,對許多普通公民來說,腦海中關於監獄的印象,可能大多來自於影視作品中的畫面——高牆深院,鐵窗電網,荷槍實彈的武警站崗放哨,各種高科技電子監控手段和嚴格的審查盤問制度。在押犯人身處這樣的環境中,居然有人還能逃跑出來,不得不令人驚奇。我們發現,犯人從監獄脫逃事件的發生,其情節,其過程,竟然與影視作品高度雷同,簡直就是影視劇情的現實版。

9月2日4時40分許,黑龍江省延壽縣看守所以張貴林爲首的三名在押人員殺死一名民警後“越獄”外逃。根據媒體披露的張貴林三人脫逃的細節,他們逃走時先偷走了獄警的衣服,然後利用衣服中所夾帶的門禁卡逃出了監獄。10月18日15時55分,大慶市看守所在押人員劉文忠,以律師會見在押犯人爲由,在假冒律師的協助下脫逃。而6月18日,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阮漢平,則是利用在醫院就診時的機會脫逃。我們通過對這些在押犯人員脫逃事件的細節分析,發現屢屢發生的在押犯人脫逃事件,除了犯人本身頑固不化,不願改過自新,處心積慮地想逃脫法律的制裁外,也存在衆多人爲因素,造成監獄、看守所監管上的漏洞,使那些蠢蠢欲動的在押犯人有機可乘。

黑龍江省延壽縣看守所在押犯人張貴林、王磊等三人犯脫逃時,不僅偷走了獄警的衣服,還利用衣服中所夾帶的門禁卡逃出了監獄,而張貴林在脫逃途中還穿着春秋制式警服。在押犯人穿着警服,拿着門禁卡脫逃,這樣的情節很戲劇化,但卻真實地發生在我們的監獄中。在押犯人能夠順利地偷到警服,說明看守所內活動空間大,自由程度高,監管很鬆懈。據報道,有視頻顯視,被殺害的那名警察,正是因爲自己獨自一人帶着張貴林到值班室,纔給了張貴林惡向膽邊生的可乘之機。對這個曾有過兩次越獄行爲的累犯,獄警沒保持應有的警惕。

我們再看大慶市看守所在押犯人劉文忠的脫逃過程,他是在假律師的幫助下,謊稱律師會見而脫逃的。在信息如此發達的當下,發生這種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實在是令監獄管理機關蒙羞。依據2017年11月24日司法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實施的《律師會見監獄在押罪犯規定》第五條之規定:“律師需要會見在押罪犯,可以傳真、郵寄或者直接提交的方式,向罪犯所在監獄提交下列材料的複印件,並於會見之日向監獄出示原件:(一)律師執業證書;(二)律師事務所證明;(三) 罪犯本人或者其監護人、近親屬的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或者另案調查取證的相關證明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96條第四項中,也規定“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公安機關應當查驗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聘請書、公安機關會見通知和准許翻譯人員參加會見的證明。對於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還應當查驗公安機關《批准會見犯罪嫌疑人決定書》。”如果大慶市看守所相關監管人員,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事,這個假律師怎麼能夠混入看守所會見犯人?看守所雖然歸公安機關管理,但監管制度是統一的。

監獄是國家刑事法律的執行機關,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着極其艱鉅的執法改造看押任務。最近延壽縣和大慶市發生的犯人脫逃事件,雖然都發生在看守所關押期間,但廣義的監獄是指關押一切犯人的場所,也包括看守所、拘留所等。在刑罰上,脫逃人員也構成犯罪。

在押犯人脫逃,不僅要追究脫逃犯人的刑事責任,同樣也要追究監獄管理者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條之規定: 司法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的行爲,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些在押犯人脫逃事件中,除了犯罪嫌疑人本身窮兇極惡,陰險狡詐外,監獄在管理上是否存在監管人員失職瀆職,制度、紀律鬆懈等問題,均需相關執紀執法部門深入調查,嚴肅處理,堵塞漏洞。

有人形容監獄是高懸於社會頭頂的達摩克里斯之劍和潘多拉魔盒。社會雖然從良好的願望出發,想改造好監獄中的每一個罪犯,但在確定他們改造好了迴歸社會之前,他們每個人都有假定繼續犯罪的可能。有的罪犯在監獄中是真心懺悔,有的罪犯在監獄中則可能是在增長對社會,對法官等的仇恨。這種罪犯時刻窺伺着脫逃的機會,甚至不惜鋌而走險,暴力殺害看守而脫逃。在押犯人脫逃,不僅給社會公衆帶來心理恐慌,影響社會安寧,而且也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延壽縣看守所在押犯人脫逃後,哈爾濱市調動1.5萬名警力參與搜捕,並且還有兩名協警在追捕中因發生交通事故而遇難。這個代價太大了,教訓太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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