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东区一家交付3年的小区,物业负责人林经理告诉记者,物业在小区公告栏及各楼道张贴了防高空坠物公告,在电梯显示屏广告中也添加了防高空坠物的宣传,提醒业主将摆在阳台、窗台外的花盆收好。“平时管理中,我们最担心的就是高空坠物,一旦刮台风,阳台外的花盆更成了‘心病’,也是我们跟业主唠叨得最多的事情。

昨日上午,市民王先生停放在住宅区楼下的汽车,被楼上坠下的花盆砸中。车子损失虽不大,可王先生却感到后怕:若花盆砸中人,后果不堪设想!如今已进入台风多发季节,建议居民不要把花盆放到阳台外。

惊险一幕:花盆坠落砸中汽车

昨日上午,王先生走到隔壁一栋楼前去开停放在那里的汽车。“不好!车子前引擎盖上怎么有只花盆?”王先生心里咯噔了一下,买了才一年多的爱车上留下了一个瘪塘。他抬头向上望去,车子上方楼上有5户人家,其中4户人家窗台上摆放着各种花草,谁家花盆惹的事难以确认。考虑到小瘪塘估计花二三百元就能修复,王先生自认倒霉。可是,他认为,自己遭受的是一点小的经济损失,但如果花盆砸中的是人,问题就大了,居民不要随意把花盆等物品放到阳台外面。最近台风“玲玲”正在兴风作浪,建议居民把花盆搬进家中。

在王先生居住的小区,记者发现住宅阳台外随意摆放花盆的现象十分普遍,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甚至有的居民将花盆直接摆放在空调外机上,有个“风吹草动”很容易滑落。

“楼上有些花盆很危险,每次路过时总是尽量走得快一些。”该小区的刘女士说,希望物业能够将这事管起来。

记者随后在新城花园、月亮园和东花园等小区采访时,发现不少居民习惯将花盆放到阳台外面,让它们多吸收阳光雨露。在东花园一栋老楼朝北过道的上方,是一个未封闭的水泥围栏,围栏上摆放了很多盆花,若遇风雨或被人为触碰,花盆很容易坠落砸到人。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小小花盆里有些植物长得很粗壮,放在阳台上显得头重脚轻,容易掉下去。

喜爱养花的市民孙先生认为,高楼居民在家中养花,表面上看来是与他人无关的小事,但一旦发生花盆坠落事故,就可能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大事了。希望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和督促,对居民养花进行规范。孙先生同时呼吁,市民要文明养花。

防止高空坠物:物业“唠叨”得最多

“平时管理中,我们最担心的就是高空坠物,一旦刮台风,阳台外的花盆更成了‘心病’,也是我们跟业主唠叨得最多的事情!”在东区一家交付3年的小区,物业负责人林经理告诉记者,物业在小区公告栏及各楼道张贴了防高空坠物公告,在电梯显示屏广告中也添加了防高空坠物的宣传,提醒业主将摆在阳台、窗台外的花盆收好。

“看,这户人家经常把花盆放在防盗窗台外面,提醒好多次了。”林经理指着一幢高楼北侧窗台说,不少业主听物业工作人员讲解后,会积极主动地将花盆搬到室内,但也有一些业主不配合,抱有侥幸心理。还有的业主在物业提醒的时候应付一下,过一阵子又恢复原样。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物业只能劝导,业主不配合时,只能将情况反映给社区,让社区介入一起调解。

开来物业一位负责人王先生介绍,公司一直都在提醒业主小心高空坠物。在平时的文化活动中与业主互动,现场将一个花盆放在2米高的地方,下面放个水果,让小孩子推翻花盆,演示伤害值,起到教育作用,让小孩子去引导家长,效果反而更好。在遇恶劣天气时,提前向业主发布安全提醒,对发现的危险源,物业能处理的就先行处置。

【律师说法】

一旦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该由谁负责赔偿?

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丁强介绍,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花盆从窗台掉落砸坏车辆,若所有人明确,那么侵权责任明确,业主应当承担民事赔偿;如果找不到花盆的所有人或是所有者,那么花盆所在的整栋单元楼就成了责任人。

就物业而言,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对于高空坠物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其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履行注意义务、协助义务。

所以,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但物业作为管理人无法推脱注意义务的责任。

记者 姜传刚

编辑 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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