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上海“套路贷”案件新发案已经降到个位数。经过对侦办的数百起“套路贷”案件分析梳理,上海公安机关发现此类案件的犯罪活动主要发生于2012年至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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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零容忍”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

2018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套路贷”案件

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等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这样的作案手法俗称“套路贷”。此类案件欺骗性强、侦破难度大,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目前,此类案件在上海已经基本绝迹,2018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套路贷”案件。

无新发案件,“套路贷”案件在上海已经基本绝迹

重拳出击遏制发案势头,去年以来已无新发案件

近年来,以“套路贷”手法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

对此,上海市公安局于2016年9月起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原则,始终保持“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市共打掉316个“套路贷”违法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70余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2亿元。仅2018年以来,全市就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130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70余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5亿余元。

经过对侦办的数百起“套路贷”案件分析梳理,上海公安机关发现此类案件的犯罪活动主要发生于2012年至2016年。经过上海公安机关2016年9月开展专项行动大力进行打击以及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之后,此类案件得到了根本性的遏制。2017年,上海“套路贷”案件新发案已经降到个位数;2018年没有新发案。

由于“套路贷”犯罪活动具有“收益高、伪装强、复制快”的特点,曾一度比较猖獗。在2016年12月闵行分局破获的以张某为首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案件中,被害人陆某原本借款20万元,却被犯罪团伙以“行规”为由要求签下金额高达50万元的借条。陆某拿到20万元的借款后,又被以索要“中介费”“手续费”为由强行拿走18万元,实际得款仅2万元。之后因无力偿还张某索要的50万元借款,陆某又被另一犯罪团伙以层层“转单平账”的方式,将债务虚增至570万元,犯罪团伙还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企图霸占被害人陆某的两套房产。此案中,被害人陆某的债务在短时间内被虚增285倍,是迄今为止破获的“套路贷”案件中债务虚增比率最高的一起案件。经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张某等人最终被绳之以法,被害人陆某得以挽回了经济损失。

探索打击“套路贷”的“上海模式”

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活动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面对各种实际困难,上海警方敢为人先、敢于啃“硬骨头”。2016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侦破第一起“套路贷”案件。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主动与检察机关进行对接,就“套路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反复进行研商,为成功办理此案奠定了扎实基础,一场针对“套路贷”案件的重拳整治行动拉开了帷幕。

2016年9月,上海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随着一起起案件的侦破、一个个犯罪团伙的覆灭,公安机关不断积累了侦办此类案件的经验,同时也由于每起个案的情节不尽相同,办案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上海市公安局与检察院、法院等经过多次研商和协调,就依法打击“套路贷”的认识达成一致。

2017年10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本市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就“套路贷”案件的执法办案标准进行了统一。

目前,上海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经验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充分肯定,形成了在全国予以推广的打击“套路贷”的“上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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