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4月1日,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就修訂交易者適當性管理等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以下爲全文:

原油期貨在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下稱上期能源)上市一年以來,整體運行平穩,規模持續增大,順利完成多次交割。爲進一步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營造公開、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制度環境,上期能源於4月1日就修訂交易者適當性管理、交割、交易、結算、風險控制、會員管理、違規處理7個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本次公開徵求意見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共涉及51條規定。

第一,優化交易者適當性制度。徵求意見稿明確了適當性制度的適用範圍,優化了適當性標準,增加了豁免和互認規定,爲交易者開通不同期貨品種交易權限提供便利。目前上期能源尚未上市期權產品,作爲制度構建,徵求意見稿爲期權上市預留了制度空間。

第二,多措並舉促進實物交割。徵求意見稿完善了期貨原油入庫方面規定,貨主少於30天提出入庫申報並完成入庫準備且指定交割倉庫無異議的,上期能源可以根據庫容等情況予以批准。此外,爲了增加交割資源同時兼顧成本,增加了現貨備案有關規定,明確現貨備案後的原油經入庫申報後,符合要求的,可以生成標準倉單。爲避免不具有交割意向的交易者被動違約情形的發生,上期能源將在最後交易日前第二個交易日起,以原油期貨標準倉單數量作爲賣方持倉限額的依據,降低實物交割違約風險。

第三,增強管理和便利操作。徵求意見稿修訂了涉及境外中介機構的備案審覈時限、重大事項變更備案時限、備案豁免條件等內容,修訂了提請立案稽查的情形,明確了通過上期能源結算的標準倉單轉讓結算價和貨款計算公式,修訂了交割違約的通知時間等。

下一步,上期能源將認真聽取、統籌考慮市場各方的寶貴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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