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於張先生的遭遇,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小亮認爲,平臺在出售門票時沒有標註非賣品也沒有告知此票的不利因素,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涉嫌欺詐,消費者可以主張“退一賠三”,如證據確鑿還可向工商部門舉報。近日,現代快報記者接到張先生的反映,得知他在摩天輪票務App上買了兩張8月31日某場演唱會的門票,進場後先是注意到所在區域寥寥幾人,後來發現視線被場館頂部的燈光設備完全擋住,根本無法看演出。

(原標題:摩天輪票務出售“非賣品”門票,買家欲退款反被懷疑把票掉包了)

摩天輪票務出售“非賣品”門票,買家欲退款反被懷疑把票掉包了 (來源:網易視頻)

滿心歡喜地去看演唱會,結果視線完全被擋,一看門票才發現上面寫着“非賣品”,而且是工作票。這兩張票是在摩天輪票務平臺上買的,位置不好不說,事後和賣家理論,對方竟懷疑是消費者做的手腳。第一次看演唱會體驗就這麼差,張先生很是糟心。現代快報記者接到張先生的反映後,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平臺售非賣品門票 買家欲退款反被懷疑把票掉包△ 演唱會現場,張先生的視線被燈光設備遮擋

消費者

網購演唱會門票卻買到“非賣品”

近日,現代快報記者接到張先生的反映,得知他在摩天輪票務App上買了兩張8月31日某場演唱會的門票,進場後先是注意到所在區域寥寥幾人,後來發現視線被場館頂部的燈光設備完全擋住,根本無法看演出。

“工作人員用信封裝的票,檢票入場時我纔打開信封,等到坐下就發現位置不對。”張先生說,他仔細看了手裏的票,這才發現上面寫着“非賣品”。靠近票價的位置貼着一張“自行撕毀無效”的貼紙,揭開後,“工作票請勿出售”的字樣露了出來。張先生立即電話聯繫給他票的工作人員,對方稱可以賠他200元,並暗示他不要聯繫摩天輪票務,“你要是投訴,我就不賠了。”

張先生拒絕了這個賠付方案,而是聯繫摩天輪票務要求退票。摩天輪票務客服的回應是,可將票樣照片通過App發給他們覈對處理,若確實屬於非賣品,可雙倍賠償。但到了第二天,也就是9月1日,客服的說法卻變成“贈送200元抵扣券”,還讓張先生證明票確實是摩天輪票務的工作人員給他的。“客服的原話是‘你怎麼能證明這是我們工作人員給的票’,他這是在懷疑我把票掉包了。”張先生很生氣,當天在12315平臺上舉報了摩天輪票務所屬公司——上海銳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並在微博上發帖講述事情經過。

9月2日,客服聯繫張先生,稱可全額退款,但他得先把票郵寄回去,並且刪除投訴微博,此解決方案的有效期到9月15日。

平臺售非賣品門票 買家欲退款反被懷疑把票掉包△揭開貼紙,票面上出現“工作票請勿出售”的字樣 受訪者供圖

售票方

我們禁售非賣票品,願全額退款

摩天輪票務是一家第三方服務平臺。據官網介紹,摩天輪主要是將主辦方、各級票務公司、個人閒置等票源匯聚在平臺上,票品由賣家自行定價和供應,平臺本身不對票品定價。

9月4日,現代快報記者致電摩天輪票務,覈實張先生反映的情況。公關部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平臺禁止商家售賣工作票等非賣票品。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對賣家會有懲罰措施,對買家也會有相應的賠付措施。”

既然摩天輪票務禁止售賣工作票等非賣票品,張先生爲何還會買到工作票?據張先生描述,他是在演唱會前一天下的單,“手機上顯示只能現場取票。”演唱會當天,現場就一個人和他對接,張先生回憶:“我不確定他是摩天輪平臺的人還是賣家,給票後他幫我在手機上操作,直接確認了收票。”

對此,這名工作人員解釋稱,臨近日期買的票,賣家沒時間把票品寄到摩天輪票務進行驗票,就由摩天輪票務的工作人員、賣家與買家三方,在演唱會現場進行檢驗和交付。但部分演出由於人力不夠,摩天輪的工作人員無法抵達現場,會由通過資質審覈、信譽過關的賣家去對接。

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此事的解決方案是:給買到工作票的消費者退全款。可張先生有顧慮,因爲摩天輪票務讓他先把票郵寄過去才全額退款,“萬一票寄過去了他們又不退錢,我手裏沒了證據該怎麼辦?”

律師

平臺涉嫌欺詐,消費者可主張三倍賠償金

對於張先生的遭遇,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小亮認爲,平臺在出售門票時沒有標註非賣品也沒有告知此票的不利因素,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涉嫌欺詐,消費者可以主張“退一賠三”,如證據確鑿還可向工商部門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的,爲五百元。

李小亮還提醒消費者,購買演出票最好通過正規渠道,不要輕信所謂的第三方票務平臺,取票時也要仔細查看,如有異議應及時交涉,以避免上述類似情形發生。

羅崇緯 本文來源:現代快報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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