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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報道 一犯罪團伙專門偷盜寺廟功德箱,半年內偷了江浙皖3省16個寺院,共竊取3萬多元香火錢,日前該團伙5名成員分別被判刑。

10月24日,澎湃新聞從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23日對該團伙成員涉嫌盜竊案進行一審判決。團伙主要成員、被告人田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9月,其餘4名被告人被法院以同樣罪名分別判處1年半至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各處罰金3000-1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間,被告人田某、向某、彭某等5人結夥或分別結夥,利用鴨舌帽、口罩、手套等掩飾身份,利用撬棒、撬鎖器等工具,採用爬牆、撬鎖等手段,在浙江、安徽等地盜竊寺廟功德箱內財物,先後作案15起,共計偷得人民幣32000餘元。

據主要犯罪嫌疑人田某供述,作案時,他們會先用手機地圖搜索“附近的寺廟”,白天僞裝成香客踩點,夜間再作案。之所以選擇功德箱作爲盜竊目標,是因寺廟功德箱一般不會天天打開,被偷了也不容易發現。

憑着如此手段,半年不到,田某等人共在16個寺院偷盜,得手15起,足跡遍佈浙江、安徽、江蘇等地。

2018年4月27日,該團伙在杭州臨安區太湖源鎮某寺廟盜竊時被警方抓獲。同年9月21日,臨安區檢察院以田某等人涉嫌盜竊罪向臨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不過據被告人當庭陳述,他們並非在所有寺院都會作案,如在南少林寺踩點時,他們發現寺內有數量不少的駐寺武僧,考慮到習武之人反應敏捷,也比較機警,最終放棄了盜竊行動。

臨安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功德箱中的錢財雖然來自香客捐贈,但屬於寺廟所有,歸寺廟處分。被告人田某等5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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