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日,柏鄉縣公安局接羣衆舉報稱,一個微信名爲“農***”的人在朋友圈發佈兩名交警執勤圖片並公開辱罵。9月2日,黃某某在送孩子上學時,正巧碰到與自己發生爭執的執勤交警在查糾違法停車,於是內心不爽的黃某某便拍了三張交警查糾違法停車的照片,並附上不堪入目的話語,發佈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對執勤交警進行人身攻擊,發泄不滿。

因違章停車與交警發生爭執,男子心生不滿,竟在微信圈發圖辱罵交警。目前,涉事男子黃某某被柏鄉縣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

9月2日,柏鄉縣公安局接羣衆舉報稱,一個微信名爲“農***”的人在朋友圈發佈兩名交警執勤圖片並公開辱罵。經調查,民警迅速鎖定嫌疑人黃某某(男,柏鄉縣固城店鎮某村人),並將其傳喚至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經訊問,黃某某對自己在微信朋友圈辱罵交警的事實供認不諱。黃某某交代,自己前幾天來柏鄉縣城辦事時車輛違法停車,在執勤交警對其違法行爲進行勸導時與交警發生了爭執。9月2日,黃某某在送孩子上學時,正巧碰到與自己發生爭執的執勤交警在查糾違法停車,於是內心不爽的黃某某便拍了三張交警查糾違法停車的照片,並附上不堪入目的話語,發佈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對執勤交警進行人身攻擊,發泄不滿。

黃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辱罵交警的圖片和信息,性質極其惡劣,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9月3日,黃某某因尋釁滋事被柏鄉縣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民警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在微信朋友圈散佈虛假信息,傳播謠言或者誹謗、辱罵他人都屬於違法行爲。“朋友圈”不是“泄憤圈”,一旦觸犯了法律,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出處:邢臺公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