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派出所的人說是在兩年前調解過,老人有兩個女兒,生活條件比較富足,一個在企業上班,一個做生意,而且大女婿也是有背景的人。老人和老伴感情很好,夫妻倆相依相偎,患難與共,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只有老人在外鄉務工的時候分開的居多,但老人並非如兩個女兒所講,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沒有關愛她們,更沒有不撫養她們。

中國一直有尊老愛幼的傳統,如果當你看見一個老人,落魄的在街頭的垃圾箱翻找喫的,作爲一個公知良民,我們又作何感想?

有附近的居民告訴我們,老人已經出現在這裏兩年多了,開始當然沒有太多人注意到,時間過的久了,自然引人注意了。不知是哪位好心人,曾通知了派出所來處理,派出所的人也來處理過,但事後老人仍然在垃圾箱撿喫的。

爲了瞭解真相,只有向老人求問。這是一個差不多七旬的老人,面容蒼老,頭髮半百,一身破舊的灰青布衫,即窮酸也落魄,不知道的人都以爲是孤寡老人,可誰又知道老人其實不僅有兒女,兒女生活的還十分幸福。

老人不願講話,見到來訪的人就匆匆走掉,追了上去攔下老人,好言相告來意,老人才平復了心情。

居民說沒見過老人講話,甚至不知老人是否能講話。每天都是早中晚三趟,順着雁西路從東到西十幾個垃圾箱找喫的,就算是雨雪天氣也不誤,可見在生存面前,一些尊嚴並不重要了。

問老人,你家是哪裏?老人並不回答,你有兒女嗎,老人也不回答,表情十分木訥,又轉而顯得很不快,看來老人是不願訴說其中的酸楚。居民說老人的女兒生活條件十分優越,不如去老人女兒的家瞭解情況。

但是這個提議被老人拒絕了,老人也終於開口講話,“我不見女兒。”老人說完話就匆匆走掉了。老人爲什麼不見女兒,這其中又有什麼隱情?

看來從老人身上了解情況是非常困難的,只有求助於派出所,因爲派出所的人曾經調解過這件事,或許他們能知道一些情況。

派出所的人說是在兩年前調解過,老人有兩個女兒,生活條件比較富足,一個在企業上班,一個做生意,而且大女婿也是有背景的人。當時調解希望把老人接去住,輪流替換的方式供養老人,不過要求籤協議的時候兩個女兒都拒絕籤,後來在派出所強制下還是簽了,不過簽了之後有沒有履行,似乎並不知情。

大女兒張蘭在一家民營企業做會計,住在新社小區的高層,丈夫是搞建材 的,期初是不承認自己認識老人,後來再戶口關係裏查到。奇怪的是張蘭說父親的生活很好,根本不需要她們的照顧,這話從何說起?難道撿垃圾喫代表生活很好?

張蘭對此做了如下解釋,父親一個人生活已經十多年,父親一直是一個很孤僻的男人,平時少言寡語,不太喜歡接近人,父親漂泊了大半輩子,生活早已習慣,母親在世的時候父親也沒和母親生活過很久,父親的性格就是如此,只要沒有人干擾他,他更希望自由自在的生活,而無所謂好壞。

這是張蘭的解釋,問張蘭,“你有沒有要求父親接過來住,孝順他養老?”張蘭回答說這根本不是父親的意願。可是當問起老人是否希望有個住的地方,老人說非常希望,問老人,女兒有沒有接你住在她家,老人搖頭。

陸續的又問了張蘭幾個問題,但張蘭顯得很不耐煩,張蘭說自己成家已經不容易,它要顧及丈夫和孩子的感受,所以不能全憑她的主張接父親來住,所以也請理解她的苦衷。

這是什麼話?女兒難道沒有養老的義務?眼看着父親七旬居無定所撿垃圾喫熟視無睹?

張蘭還是堅持父親一直就是那樣生活的,那是他的生活,是他自己選擇的,和別人干涉,根本不需要她去幹涉。對於張蘭的想法,我們覺得非常遺憾和無奈。直到晚上,預見了張蘭的丈夫,他透漏了一些張蘭不曾說過的話。

他說結婚的時候老人沒有出面,也沒有給予任何方面的支持,他曾和妻子商量過贍養老人的事,妻子似乎對父親成見很深,大概是斷絕關係的地步,所以這些年沒顧及老人,再說老人並非自己生父,他沒有理由爲此大動干戈破壞家庭的和諧,也就任憑妻子的想法了。

看來老人的性情使然,是一個不太懂得注重家庭之道的男人,但即便如此,即有養育之恩,何以不滴泉相報?對此,二女兒又有何說法?

二女兒是和丈夫開了一家工藝品公司,公司雖然不大,但也有十多名員工,辦公室佈置的很典雅,切合了產品的形象。談起自己的父親,二女兒說這算是便宜他了。說父親對母親薄情寡義,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還說父親對她也沒有盡到關愛。

這當然是張秀的一面之詞,真實情況有待調查。在老人家鄉的聯絡人給出的說法,卻並不如張秀所說。

老人曾經的村民,李大友說出了一些實情。老人和老伴感情很好,夫妻倆相依相偎,患難與共,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只有老人在外鄉務工的時候分開的居多,但老人並非如兩個女兒所講,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沒有關愛她們,更沒有不撫養她們。兩個女兒從小上學,受過良好的教育,卻沒有依照傳統美德贍養老人,相反還認爲老人生活本該如此。所以兩個女兒的話是沒有可信度的。

在浴堂給老人清洗身體後,老人顯得精神多了,依照老人自己的意思,不太希望勞煩兩個女兒,如果能給他一些贍養費,讓他不至於餓死,已經心滿意足。

對於這樣的請求,又怎能不答應。不過兩個女兒因爲遺棄罪最後還是被罰款3600元,這錢最後是交給了老人,兩個女兒又各支付了5000元贍養費,後續每隔一年支付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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