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武漢網警巡查執法消息,近日,武漢網警巡查發現一條有關獨生子女證將停辦的通知在朋友圈及微信羣內大量傳播。都回家看一看有沒有獨生子女證,沒有的趕緊補辦因爲到6月3O止永遠不辦了,退出歷史舞臺,以後國家給這一代獨生子女還有老人不少政策,大夥相互轉吿,這個文件是全國的看到的請在你的朋友圈轉發。

據武漢網警巡查執法消息,近日,武漢網警巡查發現一條有關獨生子女證將停辦的通知在朋友圈及微信羣內大量傳播。

“重要通知;都回家看一看有沒有獨生子女證,沒有的趕緊補辦因爲到6月3O止永遠不辦了,退出歷史舞臺,以後國家給這一代獨生子女還有老人不少政策,大夥相互轉吿,這個文件是全國的看到的請在你的朋友圈轉發……”

這是真的嗎?

經查證,早在2015年12月27日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就有相應規定,明確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多地市衛計委也均表示此消息的內容子虛烏有、均爲謠傳。

1、“獨生子女證”辦理並未設置所謂的“最後期限”。2016年1月1日前只生一個子女、且自願終身只生一個子女的夫妻,仍可以繼續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繼續按規定享受獎勵扶助、優先優惠等政策。

2、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新的計劃生育家庭按新政策執行。根據新修改的省條例規定和國家有關部署精神,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此前已經享受的不用退還。至於傳聞中的“城鎮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資金”,根本就不存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