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猶縣政府的答辯狀稱,時任該縣信訪局長的賴學文得知陳裕鹹在京上訪的信息之後,縣政府僅是授意牛力等人將陳裕鹹安全護送回上猶,賴學文沒有授意牛力等人對陳裕鹹實施毆打傷害行爲,牛力等人實施的超出上猶縣政府授意範圍的行爲所造成的結果,與上猶縣政府無關。2018年12月7日,陳裕鹹之子陳維樹收到的《行政訴訟答辯狀》顯示,上猶縣政府稱陳裕鹹之死與其無關,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其工作人員存在一定失誤,可以給予陳裕鹹家屬適當補償。

原標題:上訪者陳裕鹹被打死行政賠償案開庭,江西上猶縣政府仍稱無責

上游新聞4月2日消息,從2018年9月5日開始,上游新聞首發的《上訪者陳裕鹹之死 揭開“截訪公司”非法業務內幕》《非法截訪公司老闆牛力與江西上饒信訪幹部灰色往事調查》等報道,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2018年10月14日,陳裕鹹家屬向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行政訴訟起訴狀》,索賠497萬元。2018年12月7日,陳裕鹹之子陳維樹收到的《行政訴訟答辯狀》顯示,上猶縣政府稱陳裕鹹之死與其無關,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其工作人員存在一定失誤,可以給予陳裕鹹家屬適當補償。

4月2日,贛州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時,縣政府意見與答辯狀幾乎一樣,法庭表示擇日宣判。”陳裕鹹之子陳維樹告訴上游新聞記者。

陳裕鹹家屬索賠497萬元

上游新聞此前報道顯示,2017年6月3日,陳裕鹹隻身來到北京。次日,他被北京神州暢行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12名截訪成員攔截後死亡。他死前8小時遭遇的噩運包括:膠帶封嘴、繩捆手腳、鞋塞嘴巴,先後被多人在車上、小巷中、廢墟上毒打。隨着內幕一層層撕開,一個以北京神州暢行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爲幌子的截訪公司曝光: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綽號爲“老季”的牛力;公司中層、綽號爲“於子”的牛鐵光;公司合作伙伴、綽號爲“老黑”的陳家全等人。同時,截訪公司、信息員、上猶縣政府等之間的關聯也浮出水面:牛力受僱於時任上猶縣信訪局局長賴學文。牛力落網後,上猶縣委對賴學文作出免職處理。

2018年10月14日,陳裕鹹家屬向贛州市中院遞交《國家賠償行政訴訟起訴狀》稱,6月22日,陳裕鹹家屬向上猶縣人民政府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上猶縣政府在兩個月的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依據《國家賠償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向贛州市中院提起訴訟,要求上猶縣人民政府向陳裕鹹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賠償金共計497萬餘元。

4月2日庭審時,陳維樹發表意見:“這是江西信訪部門與非法截訪公司合作下的陳裕鹹個案,兩者有必然聯繫,不像政府說的只是簡單的民事委託。”

上猶縣政府稱自身無責

2018年12月7日,陳裕鹹之子陳維樹收到了上猶縣政府在當年12月5日作出的答辯狀。

上猶縣政府的答辯狀稱,時任該縣信訪局長的賴學文得知陳裕鹹在京上訪的信息之後,縣政府僅是授意牛力等人將陳裕鹹安全護送回上猶,賴學文沒有授意牛力等人對陳裕鹹實施毆打傷害行爲,牛力等人實施的超出上猶縣政府授意範圍的行爲所造成的結果,與上猶縣政府無關。牛力等人對陳裕鹹實施的毆打傷害行爲造成的結果,應當由其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從該案的刑事偵查審理情況來看,並無關於上猶縣政府及賴學文違法行使行政職權的認定,足以證明陳裕鹹的死亡系牛力等人的個人違法行爲所致,與上猶縣政府無關。

賴學文授意牛力等人將陳裕鹹安全護送回上猶,並不是對牛力等人的行政授權。賴學文與牛力商討了護送陳裕鹹回上猶的對價,賴學文的行爲僅僅是一種民事委託行爲。該授意僅限於勸導、護送,不存在截訪、押送的表示和意願。牛力等人不屬於上猶縣政府工作人員,亦未經上猶縣政府授權其行使行政職能,其對陳裕鹹實施的暴力、非法拘禁行爲,不是上猶縣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的職務行爲。因此而造成的後果,上猶縣不需要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上猶縣政府答辯時稱,考慮到賴學文在工作過程中有一定的失誤,雖然上猶縣政府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上猶縣政府可以結合本案實際給予陳裕鹹家屬適當的補償。

陳維樹說,4月2日庭審時,上猶縣政府的意見與上述答辯狀類似。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是公開庭審,但一些市民想進去旁聽未獲允許。

來源: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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