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拉從泰國逃亡後,家裏其他人住着自家別墅,爲何還要繼續交房租
摘要:不過最終英拉的這棟別墅還是被政府沒收了,她的兒子之所以還能住在裏面,是因爲泰國副總理威沙努·科巖十分近人情的幫忙說了一句話,他認爲他的兒子在別墅被最終處理之前還可以繼續住在裏面。英拉家人住自家房子還要交房租這件事情顯然不僅僅是普通的財產處理了,無論是商人英拉還是總理英拉,她的資產不是小數目。
這種看似荒唐的事實際上都是有原因的。
英拉·西那瓦,泰國前總理。本人爲華裔,祖籍爲中國廣東省梅州,還曾經多次回鄉探親。
實際上在涉足政治界之前,英拉可以說已經是一位有名的商界女強人了,事業打拼得還不錯。儘管她的哥哥他信是國家總理,但她似乎對政治一點興趣也沒有。
如果僅僅是這樣的一種情況,那按一般法律條文來說,問題中英拉既然享有該別墅的所有權,那麼如何支配是她自己的事,爲什麼她的丈夫和兒子住在別墅裏還要交房租呢?
這其中必然不止經濟法律上的問題。
2006年,英拉的哥哥他信因爲泰國軍方發動政變被迫下臺。2011年5月初,最初似乎並未有任何政治想法的英拉被爲泰黨推舉爲泰國總理。英拉正式步入政治舞臺。
由於各方面的有利因素,三個月過後英拉正式當選爲泰國總理兼國防部長。英拉當權後,做了一件事,讓她迎來自己從政以來最大的危機。
由於他信自下臺以來一直流亡海外,並且被泰國當局追捕。而英拉,他信的妹妹,泰國的總理,主張特赦他信。
對英拉來說,由於血緣關係她本人肯定是非常希望能夠免除哥哥的懲罰的。但是身爲國家總理,這麼偏袒有失公允。
就算反對黨沒有嚴厲制止,普通民衆也不會同意。這讓英拉在民衆中的聲譽有一定的受損。迫於壓力,2013年11月英拉及政府決定放棄特赦他信的法案草案。
同月反對黨和民主黨提交了針對英拉與乍魯蓬的不信任案,形勢對英拉來說很不利。
2014年1月,英國國家反腐敗委員會啓動調查英拉有關大米項目的涉嫌瀆職。調查認爲英拉在政府收購大米和銷售大米的工作中放任貪腐,導致國家財政受損。
身爲國家總理和國家大米政策委員會的主席,英拉此舉最終傷害的是民衆的利益。泰國政府責令英拉賠償350億泰銖的財政損失,摺合人民幣爲70億。
政黨之間的鬥爭或許可以司空見慣,但是大範圍民衆的不滿卻意味着她的政治生涯即將結束。
2017年9月,英拉缺席最終判決,判決結果是瀆職和縱容腐敗的罪名屬實,英拉被判五年監禁。然而英拉已經在判決結果出來的前一個月就離開了泰國。
當局似乎將懲罰的矛頭指向了對英拉資產的處理上,他們原計劃是將英拉的資產拍賣作爲大米案件損失的賠償。
其中包括英拉在曼谷北部價值1.1億泰銖的別墅,沒錯,就是題目中的那棟別墅。
執法部門的要求提出後,英拉的代理律師也向最高法院提出請求,請求禁止沒收英拉的資產作爲補償。
不過最終英拉的這棟別墅還是被政府沒收了,她的兒子之所以還能住在裏面,是因爲泰國副總理威沙努·科巖十分近人情的幫忙說了一句話,他認爲他的兒子在別墅被最終處理之前還可以繼續住在裏面。
英拉家人住自家房子還要交房租這件事情顯然不僅僅是普通的財產處理了,無論是商人英拉還是總理英拉,她的資產不是小數目。
或許泰國當局認爲如若無法逮捕英拉,那麼可以退而求其次(畢竟巴育已經當權),沒收英拉所有財產作爲國家財政補償。
爲了彰顯仁慈與善意,在別墅被處理之前允許其家人繼續住在裏面。轉念一想收收房租賺個外快也挺好,於是便形成這樣一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