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收鉅額禮金後“交小留大”的市委祕書長,被“雙開”

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鉅額禮金後“交小留大”,以掩飾違紀。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晉城市委原常委、祕書長王晉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晉峯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紀律意識缺失,忘記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鉅額禮金後“交小留大”,以掩飾違紀,對抗組織審查;組織觀念淡漠,爲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鉅額財物。

王晉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晉峯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今年3月29日,官方發佈王晉峯落馬消息。

王晉峯出生於1963年,長期在晉城市工作,曾任職晉城市委副祕書長,陽城縣長、縣委書記,晉城市委副祕書長等職。2016年9月任晉城市委常委、祕書長,至今年3月被查。

同日被“雙開”的還有一位晉城落馬官員——晉城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原黨委第一書記程琳。

經查,程琳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無視組織原則,爲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大搞權錢交易。

王晉峯簡歷

王晉峯,男,漢族,1963年5月出生,山西長子人,1985年9月參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85.09-1991.03  晉城市人民檢察院工作;

1991.03-1992.03  晉城市伯方煤礦工作;

1992.03-1993.07  晉城市國資局科長;

1993.07-1996.06  晉城市伯方煤礦副礦長(掛職) ;

1996.06-1998.08  晉城市經濟協作辦公室副主任;

1998.08-2002.05  晉城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2002.05-2002.05  晉城市國家安全局調研員;

2002.05-2007.05  晉城市委副祕書長(正處級)(期間:2004.08-2006.12 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

2007.05-2011.05  高平市委副書記(正處級) ;

2011.05-2011.06  陽城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11.06-2014.02  陽城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4.02-2014.06  陽城縣委書記、縣長;

2014.06-2016.07  陽城縣委書記;

2016.07-2016.09  晉城市委副祕書長(正處級);

2016.09-2019.03     晉城市委常委、祕書長。

2019年3月29日被查。

程琳簡歷

程琳,男,漢族,1965年10月生,山西武鄉縣人,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9年2月,任沁水縣委副書記;

2002年3月,任沁水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5年7月,任陵川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5年9月,任晉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11年9月,任晉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8年10月,任晉城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黨委第一書記;

2019年3月被免職。

2019年3月27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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