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籌集給刮掉油漆的車補漆的錢,5個小夥在東陽合謀盜竊了一部手機變賣,最終這幫人全部面臨着法律的制裁,他們中刑拘的刑拘,在逃的在逃。9月3日晚,永康市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東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事情得從8月13日那天說起

當天中午,由於租賃來一起遊玩的一輛轎車被刮掉了油漆沒錢修理,剛滿18歲的永康小夥周某和朋友王某、厲某(在逃)在東陽城區黌門前商量去哪裏找人借錢修車,這時,小他們三歲的徐某騎着一輛電動車找到周某等人,大家決定分頭行動。

過了一陣後,當借錢無果的周某返回黌門前時,王某他們典當了徐某騎來的電動車,花錢又租賃的一輛轎車,四人在車上商議,找個地方去偷部手機賣錢,所得贓款除去贖回徐某的電動車,剩下的錢幾個人平分。

“就在我們四個人都同意去偷手機時,小兄弟朱某聯繫我,讓我過去找他玩,我們四個人就一起到新光那邊找到了朱某。”周某說,他們找到朱某(在逃)匯合後,提起準備去偷手機一事,問朱某是否有興趣,就這樣,朱某也加入到了一起偷手機的行列中。

至於去哪裏偷呢?當時,不知是厲某還是王某提起,要偷的話就去籃球場偷,打籃球的人基本都會把手機放在地上,到時走過去直接拿就好了,這一建議得到了衆人的一致響應。

後來到了傍晚時分,一行人駕車在城南東路博物館對面的元寶湖籃球場下車後,王某發現了籃球場凳子上有部手機,數人嘻嘻哈哈間,徐某下手偷到了一部黑色三星S10+手機。

因爲設置有開機密碼怕不好銷贓,徐某就將手機拿去解鎖刷機,後該三星S10+手機被王某等人以3400元的價格賣掉了,所得贓款大家進行了瓜分。

“徐某、王某和朱某三個人都有分到錢,一人幾百到1000元不等,最後就只剩了1000元,徐某把這個1000元在微信上轉給我了,後來朱某也給了我100元。”周某說,儘管當時他也分到了錢,但是那些錢全部給了厲某,用來幫厲某付汽車補漆的費用,後來王某也出了500元。

周某等人所偷的手機報案價值7000多元,吳寧派出所接警後馬上對案件展開偵查,並於8月30日那天在城區某賓館、畫水鎮兩地將徐某和王某先後抓獲歸案。

當晚,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刑事拘留,徐某因實施盜竊行爲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公安機關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處以行政拘留13日(不執行)。

9月3日上午,根據前期偵查,吳寧派出所民警掌握了漏網之魚周某藏身在永康市芝英鎮某村家中的確切線索後,迅速組織警力前往抓捕,並於中午時分在周某村裏將其成功抓獲。

目前,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厲某和朱某警方正在全力追捕,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警方也規勸潛逃在外的厲某和朱某認清形勢,不要心存僥倖,儘快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來源:東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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