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启动中职违规招生专项整治,禁止挂靠学籍有偿招生

严禁有偿招生、虚假宣传、挂靠学籍……楚天都市报记者今天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武汉市将进行中职违规招生专项整治。

整治内容包括五大违规招生问题:

1.未按照国家和省、市备案、审批或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等实施招生;未经市教育局备案,以联合办学、设立教学点等各种名义在校外招生办学;已具备护理类专业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违规招收一年制或两年制护理类专业学生。

2.委托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与不具备办学资格的其他机构(含培训机构)签订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合作协议,委托或变相委托其参与招生或开展招生宣传;向普高、中职学校、初中学校缴纳或支付“进场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推荐费”等与招生挂钩的各项费用;向校外招生人员支付或报销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各项费用。

3.招生宣传资料含有虚假信息,在办学性质、办学层次、文凭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虚假承诺或欺骗学生。

4.以校企合作名义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和管理;以收取管理费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将学生培养任务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以校企合作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企业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目的费用。

5.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以中职学校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职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中职学校“一校两牌”注册学生“双重”学籍;中职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将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收冒领、套取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

武汉市教育局表示,对违规招生的中职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调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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