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侯婧 通讯员 吴迪 牛魁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构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面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淄博市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落实河湖巡查,对标重点任务,紧盯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初步形成组织体系全覆盖、管理保护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改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监督考核全过程的工作格局,从而推动了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效”转变。

印发了《淄博市河湖巡查日常管理制度(试行)》。制度从巡河频次、巡查重点、问题报告、环卫保洁等方面对河湖日常巡查的标准和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河湖管理员发现重大河湖污染问题及时上报并得到有效解决的,可根据《淄博市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对其予以奖励。制度的出台提高了基层河湖管理员巡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了基层河湖巡查工作的有效落实。

对淄博市河湖巡查情况进行通报。为进一步建设和优化淄博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增加了巡河巡湖考核模块,对有效巡河标准做出详细规定,每月月初对上月淄博市各级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员的巡查情况进行统计和排名,编制《淄博市河湖巡视巡查情况月报》,报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市级河长湖长,发各区县总河长和河长办,并明确连续三个月总体巡河情况排名末位的区县,将对其进行约谈。

对基层开展巡河软件使用的培训工作。针对机构改革后基层河湖管理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淄博市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张店区、周村区的各镇办分管领导、河长办工作人员、村级河长和河管员近300人进行了培训,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管理、手机巡河APP的使用及事件上报流程等进行了讲解。

落实《淄博市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充分发动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社会义务监督员和巡河巡湖志愿者参与河湖管理,调动社会民间力量监督举报河湖违法事件,对举报属实并得到核实的人员进行奖励。8月份对市爱心一百公益车队的两名举报人进行了奖励,共发放奖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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