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启动河道“清四乱”以来工作,罗敷镇按照全市“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党委牵头抓总、镇村上下联动,各级河长分工负责,对标问题,强化落实,对全镇罗敷河、方山河等6条重点河道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彻底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全面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开展,落实“四个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全镇河道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市、镇、村”三级河长工作体系。按照各级要求,罗敷河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市、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有市级河长4名,镇级河长13名,村级河长20名,河长范围覆盖全镇20个行政村,实现了市、镇、村三级“河长”全覆盖。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河长职责职能。多次召开“河长”工作会,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再细化、再明确,各镇级“河长”定期汇报包联河道的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全镇设立河长公示牌23个,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不留空档,不留死角,确保每一河段都有人员包联,都有专人巡查和管理。

强化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广告牌、微信、广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的宣传“河长制”和河道“清四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家户喻晓、深入人心,为“河长制”河道“清四乱”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罗敷镇建立镇级河长一月检查一次,村级河长一周巡查一次(沿河村镇及重点河段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查)的巡查机,建立巡查记录,落实销号制,尤其是针对问题易发区,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形成常态化管理。今年来,在罗敷镇共集中开展“清四乱”活动2次,动用机械6台次,组织人员60人次,对河道卫生进行了彻底治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进行了严厉整治,通过不间断的宣传、巡查、检查、治理,使全镇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河道再上新台阶。(孟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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