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酒駕撞人逃逸竟讓女兒頂包)

擔心自己酒駕被處罰,男子駕車撞倒行人後逃離現場,之後讓女兒“頂包”,結果被交警發現,而被撞的行人經搶救無效身亡……近日,法院判男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緩刑。

逃逸沒多久投案引起交警懷疑

2018年8月26日20時11分許,甘井子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警情:在甘井子區川嶺路盛泰花園路段有人被車撞了,肇事車輛逃逸。民警到達現場勘察後發現:現場有大量圍觀羣衆,機動車道內大燈碎片散落一地,傷者已經被“120”急救車拉走,人行橫道附近發現血跡,未發現肇事車輛。

根據羣衆提供的線索,民警認爲一輛紅色的日產騏達轎車有很大的作案嫌疑,車主爲張利(化名)。21時40分,甘井子交警大隊指調室接到電話:一名叫張英(化名)的女子打電話稱自己駕車在甘井子區川嶺路撞人後因爲害怕逃逸了,準備到交警大隊投案。

當晚22時許,張英到甘井子交警大隊投案,自稱發生事故後由於害怕駕車逃逸,回家後父母及家人勸她投案。雖然張英陳述的案發經過與現場羣衆描述的經過基本一致,但是辦案民警感覺事情有些蹊蹺,僅僅是害怕的話並不足以促使其駕車逃逸,而且在案發後又這麼快就投案。

民警懷疑肇事駕駛員很可能另有其人,根據網上查詢發現張英的近親屬中只有她的父親和丈夫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父親酒後駕車撞人竟讓女兒頂包

民警隨即聯繫了張英的丈夫,他稱自己在瓦房店農村,正駕車趕回大連,併發來了其在高速上駕車的照片,其肇事嫌疑被排除。接下來,最大的嫌疑對象就是張英的父親張利,民警電話傳喚其到大隊接受調查,他稱自己在外面應酬還沒回家,10分鐘後到。這與之前張英說自己回家後父母讓她投案的說法自相矛盾。20分鐘後,民警準備再次聯繫張利,發現其電話關機,這更加印證了民警的猜測:肇事司機很可能是張英的父親。直到此時,張英依然一口咬定開車撞人就是自己,與其父親無關。

第二天早上8時,民警電話聯繫了張英的姐姐,她帶着張英18個月大的孩子到大隊做張英的工作,看到姐姐和孩子後,張英如實交代了車是由她父親喝了酒駕駛的,因爲父親年齡大身體也不好,所以決定自己來頂包。

當天上午9時30分許,肇事司機張利主動來投案,他交代稱:當晚自己和幾個朋友在外面喫飯,喝了幾瓶啤酒後駕車回家,當行駛至盛泰花園路段時,把一名路人給撞了,由於害怕被處理,就駕車逃離了現場。回家後,就讓自己的女兒去替自己頂包。

犯交通肇事罪一審被判緩刑

本次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賈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住院期間,張英送去了醫療費3萬餘元。賈某死亡後,張英又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協議,賠償死者家屬30餘萬元,得到死者家屬的諒解。

由於張利是外來打工者,家庭生活十分困難,墊付的醫療費和賠償死者家屬的錢都是從親戚朋友處借來的,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大連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指派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出庭爲其辯護。

經王金海律師瞭解,當天發生交通事故後,張利擔心自己喝酒被查,又擔心傷者沒人救助,於是讓女兒去交警隊處理,其目的是想告訴交警人是他撞的,自己要負責這事,併到醫院送去了醫療費。沒想到女兒張英沒有領會自己的意思,到了交警隊把撞人的事自己“攬”下來了,自己的外孫才18個月,打死自己也不能讓女兒去頂包啊!

辯護律師王金海認爲,儘管張利發生事故後逃離現場,但第二天一早張利到交警隊投案,屬於自首。事情發生後積極送醫療費救治傷者,在傷者死亡後又與其家屬達成賠償協議,賠償死者家屬30餘萬元,得到了死者家屬的諒解。加之張利無前科劣跡,認罪態度較好,請求法院從輕量刑,給張利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今年9月9日,甘井子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利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王金海律師表示,現在車輛都有保險,發生事故後千萬不要逃逸,要積極救助傷者。另外,千萬注意: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否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拒賠外,也均屬於從重量刑的情節。

楊藝 本文來源:半島晨報 責任編輯:楊藝_NBJ1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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