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江北潮生活高级编辑邹博文,欢迎加我微信bobndone,与我交流。

  导语

  刚刚!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最新消息,日前省物价局会同省住建厅对《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对《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此前,一般空置房的物业费是按照合同的70%缴纳的,但是在最新意见稿当中,则删除了这一办法。而且,新的办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删掉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的规定

  根据现在的标准,在江北买了房子后如果不住只是空置在一旁的话。在一定时期内,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按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70%交纳。

  而在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却删掉了这一条。据介绍,删掉后是希望对于类似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比例,能通过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的方式来确定。

  待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实,上次江北潮生活踩盘小队分别测试了江北核心区的雅居乐滨江国际、保利西江月、正荣润江城、华润国际社区,这4大楼盘的亮灯率。发现很多楼盘的入住率并不高,大多都是处在空置的状态。但是对有的业主来说,物业费估计还是没少交。

  华润国际社区夜晚亮灯实拍

  现在,新的管理办法即将出炉,如果能和小区的物业协商后少交物业费,对有的业主来说也算是一个好消息了!

  二、车位、车库收费的规定基本不变

  其实现在江北很多楼盘的车位不仅价格贵而且名额也都相当紧张所以物业小区的车位、车库等如何收费也是关注的重点。

  但在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规定与现行的办法相差不是太大。业主大会成立前,汽车停放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汽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三、物业乱收费,业主不交费,都要纳入信用记录

  在征求意见稿中,除了价格部门的相关处罚,还提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物业行业诚信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有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低于服务等级提供服务等行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给予相应惩戒;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等行为且经法院判决仍拒绝交纳的,应纳入其个人信用档案。

  

  物业对于一个小区来说非常重要,好的物业不仅能提供优质服务还能保障小区利益,而差劲的物业则只会使小区业主心生厌恶还拉低了小区档次。期待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能让江北小区的物业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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