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書記是中國共產黨省級委員會的一號人物的稱謂,是省的第一領導人,改革開放以來,京、津、滬、粵、渝、新6個省級行政區的黨委書記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擔任,爲國家級副職外,其他省級行政區的黨委書記均爲省部級正職。

軍分區司令負責指揮軍分區所屬部隊的首長,其直接上級單位是省軍區司令,所屬部隊就是各區縣人民武裝部。省委書記是省部級的領導,而同樣作爲省部級領導的國防部長是上將,軍區司令一般爲少將,大軍區司令員一般爲中將。

省軍區司令員軍銜,對應是正軍級(我國正軍級編制主體是集團軍,軍銜一般都是標配少將)所以省軍區司令員或政委掛省委常委職務,屬副省級領導職務(以前),省委書記一般兼任(掛職)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和第一政委的職務,所以單論行政級別,省委書記高於軍區司令員。

不過,在戰爭年代沒有健全的秩序和法律法規,軍隊是一切的主宰,那麼軍區司令肯定完爆省委書記省長。在和平年代經濟建設成爲中心,雖然級別地位上差不多,但法律和制度賦予省委書記甚至是省長,省委書記的實際權力含金量要比軍區司令高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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