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退卧具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关于高校集中采购卧具的要求,我校新生卧具全部通过教育厅集中采购,采取新生自愿购买的原则,费用由学校统一据实代收,对报到时未领取卧具的新生,费用全额退还。现对已交卧具费但未领取卧具的学生需要退费的相关手续通知如下:

  1、对于银行未批扣、学生到校后交费(含卧具费),但未领取卧具的,请将这部分同学的交费收据的第二联(粉色联,有银行或计财处公章、并收取了卧具费(524.59元)的)以学院为单位收齐,于10月30日前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中心校区松竹园1号楼209室),舜耕校区交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舜耕校区办公室(舜耕校区学5号楼112室)。

  2、对于银行批扣成功但是未领卧具的,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卧具领取表,汇总学生名单,报财务处退款。

  注:所退卧具费一律由财务处退到学生银行卡上,预计退费日期为11月份,届时请查询银行卡。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2日

  

  来源:后勤保障处 居民委员会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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