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於正值中秋假期的敏感時期,火災發生後,消防部門立即開展處置工作,第一時間與政府部門在火災現場對該單位相關負責人、現場責任人進行警示約談,並依法對火災直接責任人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2萬元的處罰。欽州市消防救援支隊與市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下發了緊急通知,明確各旅遊景點的節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將組織召開市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集中約談會,並在會議上通報該起火災的處理結果,給全市各景區管理單位起到火災防控的警示教育作用。

9月14日8時18分,

欽州一工人在施工過程中私拉亂接電線

導致電氣線路短路引燃周圍可燃物釀成火災

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責任單位被罰款2萬元!

9月14日8時18分,欽州某地一木屋發生火災。消防部門接警後迅速反應,緊急出動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處置,最後火勢被成功撲滅,無人員傷亡。經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爲外聘工人維修快艇施工過程中私拉亂接電線,違規操作導致電氣線路短路引燃周圍可燃物。

△引發火災事故當事人楊某闡述事件經過

△責任單位表示一定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

由於正值中秋假期的敏感時期,火災發生後,消防部門立即開展處置工作,第一時間與政府部門在火災現場對該單位相關負責人、現場責任人進行警示約談,並依法對火災直接責任人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2萬元的處罰。

對火災隱患及火災的違法行爲“零容忍”

消防法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七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產品標準,應當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必須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二)過失引起火災的;(三)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壞或者僞造火災現場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欽州市消防救援支隊與市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下發了緊急通知,明確各旅遊景點的節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將組織召開市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集中約談會,並在會議上通報該起火災的處理結果,給全市各景區管理單位起到火災防控的警示教育作用。

什麼是私接亂拉電線?

就是不按照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隨便拖拉電線,任意增加用電設備。

私接亂拉電線的安全隱患

1

亂拉電線,如果電線拖在地上,可能被硬的東西壓破或砸傷,損壞絕緣體,這樣就有可能導致人員觸電。

2

如果在易燃、易爆場所亂拉電線,缺乏防火、防爆措施,存在重大火災隱患。

3

亂拉電線常常要避人耳目,工具、材料等工作條件差,裝線往往不用可靠的線夾,而用鐵釘釘或鐵絲綁,結果磨破絕緣體損壞電線,這樣也可能導致人員觸電。

4

私拉電線,隨便使用不合格的電線,而且不看電線粗細,任意增加用電設備,使電線超負荷發熱等等。這樣就可能造成短路,產生火花或發熱起火,有的還會導致燃燒、爆炸,甚至引起觸電傷亡事故。

廣西消防提醒廣大羣衆: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重視消防安全,尤其是中秋、國慶等假期期間,天乾物燥,切記規範用火用電,提高個人消防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火災。

來源丨欽州支隊

編輯丨蘇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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