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式

10月25日,贵州省法院举办的全省法院“公司法及破产清算专题培训会”正式开班。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出席并讲话。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德昌主持。

邹蓉主任代表思语律师事务所参加贵州省法院举办的专题培训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因其在律界的卓越贡献,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遴选考核,并经《贵州日报》公示确定具备贵阳市企业破产清算及强制清算管理人资质(贵阳市近三百家律所仅十家入选)。

唐林讲话

唐林强调,公司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是企业家经营活动的平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准确适用《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不仅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有利于激发投资者创新、创业和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也有利于有效解决与公司经营行为有关的纠纷,推动公司依法守信经营。而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进一步深化经济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让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法院推行“执转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助力。民商事法官和破产管理人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精准适用《公司法》和《破产法》任务繁重,意义重大。

唐林要求,大家要充分领会院党组的良苦用心,安下心来,认真学习,不仅要学全、学懂、学会,还要学好学深学透。培训完毕后,一定要将所学内容带回工作岗位,应用到司法实务当中。这次培训,从师资的选择到课程内容,都是经过精心组织安排的,授课老师既有最高法院的资深法官,也有全国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培训内容覆盖了《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破产法》及破产管理人制度重要条文的理解、适用,还充分考虑到了贵州民商事审判的实际,培训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

张德昌主持开班式

张德昌要求参训人员认真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实现培训目标,进一步贯彻《2018年度全省法院岗位大练兵活动方案》及韩德洋院长对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指示精神,提高全省民商事法官公司法及破产清算等相关法律的适用能力和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王东敏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李延忱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潘勇锋授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阳光授课

本次培训为期两天。根据培训安排,全省各中级法院设视频分会场,全省三级法院100余名民商事法官和近300名破产管理人到省法院参加面训,其余民商事法官1500余人及破产管理人1000余人参加视频培训。

授课现场

——来源:综合贵州省法院微信公众号等 总编审:石仁均

——来源:综合贵州省法院微信公众号等 总编审:石仁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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