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縣召開新聞發佈會,對這項工作提出“12個嚴禁”

10月27日中午12點,縣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全縣康居工程農民集中居住點管理提出了“12個嚴禁”具體要求。縣康居辦和各鎮區(街道)分管負責同志參加發佈會。

△ 縣住建局局長、縣康居辦主任陳鳴永發布“12個嚴禁”具體內容

一起來看具體的“12個嚴禁”要求

12個嚴禁

✦ 嚴禁違章建築(搭建物不統一的);

✦ 嚴禁防盜窗凸出主體牆面;

✦ 嚴禁空調外掛安裝不一致(位置、高度、式樣);

✦ 嚴禁太陽能安裝不一致(位置、高度、式樣);

✦ 嚴禁線路私拉亂接;

✦ 嚴禁牆面亂粘亂貼;

✦ 嚴禁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水、拋擲雜物;

✦ 嚴禁車輛亂停亂放(自行車、電動車、汽車、三輪車、殭屍車);

✦ 嚴禁綠化帶內種植蔬菜瓜果;

✦ 嚴禁綠化景觀缺株、死株;

✦ 嚴禁損壞公共配套設施;

✦ 嚴禁河道水面漂浮雜物。

對違反“12個嚴禁”的行爲,歡迎廣大羣衆舉報並給予500元—1000元的獎勵。

舉報電話:1835207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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