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一次酒驾案底,心存侥幸再次酒驾上路被查处。近日,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按照市交警支队逢5逢10、周末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违法行动中,在高新区世纪大道新路口路段设卡执勤时,查获一起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高新交警大队依法将该车驾驶员王某刚送入拘留所实施行政拘留。

在当晚夜查中,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世纪大道新路口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驾驶陕GQA9XX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王某刚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66.3mg/100ml,系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经公安网核实和对该驾驶员王某刚询问得知,王某刚在2017年8月31日,因饮酒驾驶陕GQA9XX小型普通客车被汉滨交警大队江南中队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处罚。然而王某刚丝毫未汲取教训,更无视法律法规存在,依然怀着侥幸心理在高新区某酒店和朋友一起饮4瓶啤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为了净化道路秩序,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之规定,对给予王某刚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在每次开展逢5逢10、周末夜查酒驾等专项违法行动中,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严格夯实了公安部、省公安厅“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9字方针,制定具体方案,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违法“零容忍”的严管高压态势,并始终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整治结合,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对发现有酒后驾驶嫌疑的,一律进行呼气检测;经检测确认为酒后驾驶人的,一律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醉酒的,一律进行抽血检测。同时,坚持一律不开口,一律上网处理,一律顶格处罚,并组织媒体记者跟踪报道、现场直播、实名曝光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强大的教育警示和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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