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对违法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广大道路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发挥安全劝导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效用。检查中,大队长艾礼宏、副大队长周林首先详细查看了各交通劝导站的基础设施、日常工作相关台帐资料,了解劝导站人员和硬件设施配备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国庆节期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2日下午,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长艾礼宏、副大队长周林带领民警对辖区内农村125一级劝导站、二级劝导站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中,大队长艾礼宏、副大队长周林首先详细查看了各交通劝导站的基础设施、日常工作相关台帐资料,了解劝导站人员和硬件设施配备情况。结合检查情况, 艾礼宏大队长提出;

一是劝导员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劝导职能,逐一登记劝导车辆和驾驶员基础信息;

二是结合节假日群众出行特点,落实好安全劝导工作,及时车纠正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无证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确保出行安全;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对违法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广大道路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发挥安全劝导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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