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公告

受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静稳天气影响,在本地污染物叠加外来污染物输送的作用下,12月9日16时起,我市已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经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组会商,预计此次污染天气过程将持续至12月11日左右。经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9日18时发布Ⅲ级(黄色)预警并于12月10日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措施予以公告: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二、建议性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措施

1.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2.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3. 非冰冻天气,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4.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城市建成区内工程运输车禁行,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

5.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按照2019年最新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威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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