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级党组织组织开展“遵规守纪拒绝酒驾”主题党日活动,共同学习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近年来身边发生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禁酒驾反酒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酒后驾车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法纪处理的严肃性和社会影响的广泛性,自觉养成安全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做遵纪守法公民,创和谐文明开发区。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遵纪守法 拒绝酒驾

近日,文登区纪委通报6起党员醉酒驾驶典型事件。为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遵纪守法、安全出行意识,摒弃侥幸心理,文登经济开发区第一时间行动,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公职人员中开展“遵纪守法拒绝酒驾”活动,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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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各级党组织组织开展“遵规守纪拒绝酒驾”主题党日活动,共同学习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近年来身边发生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禁酒驾反酒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酒后驾车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法纪处理的严肃性和社会影响的广泛性,自觉养成安全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做遵纪守法公民,创和谐文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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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承诺书

各级各部门结合“三会一课”、周五学习日等活动,引导每名党员、公职人员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通过共签名、同承诺,保证酒后不驾乘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在做好自身饮酒不驾车的情况下,积极向同事、朋友、家人宣传酒驾危害,以行动带动影响身边人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下一步

文登经济开发区将开展形式多样的

“遵纪守法拒绝酒驾”活动

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

对酒驾醉驾问题严重性、危害性的思想认识

努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真正将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在全区营造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的良好氛围

知识普及

No.1什么是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分为饮酒后驾车、醉酒后驾车两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No.2为什么饮酒后不能开车?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受到影响而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的能力。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较平时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在声、光等刺激下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也就是在“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自以为没有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有的驾驶人以为“就开一小段不可能有事”……殊不知,酒后不开车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意识。

No.3酒驾后有哪些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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