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民企連環喫虧:土地被白佔6年,被“訛”200多萬元

獲得土地使用權,卻被當地村委會擅自佔用建造農貿市場;想要回土地,又被迫支付200多萬農貿市場“租賃費”;接手經營沒幾年,農貿市場又被認定爲違建,面臨關停……半月談記者瞭解到,十幾年來,一家民營企業在天津市東麗區新立街道連環喫虧受氣,多年來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卻未獲解決。

  一家民企一塊地,三次喫虧又受氣

天津東麗區新立街道有一座四合莊農貿市場,現有商戶100多戶,由天津市宏正置業有限公司經營管理。2019年4月29日,新立街道辦事處和當地消防部門發出通知:因違建和消防安全等隱患,該市場即日起關停。

“這座市場,從建造到所謂‘租’,再到現在要拆,沒一件事是我們自願的,卻件件喫虧受氣。”宏正置業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王玉良說。

王玉良說,宏正公司於2004年12月取得位於四合莊村一塊土地的使用權。然而這塊地卻被四合莊村委會“佔”去了。

據半月談記者調查,農貿市場建立前,該地塊使用權確爲宏正公司所有。“當時,四合莊村委會擅自佔用宏正公司的土地建市場。”王玉良稱,村委會從商戶們手裏獲得年租金保守估計在200萬元左右,宏正公司一分錢沒得到。“這是第一次喫虧受氣。”

此後,爲索回土地使用權,宏正公司與四合莊村委會進行反覆協商。2013年7月,四合莊村委會提出,想要回土地,宏正公司必須支付市場內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的“租賃費”共330萬元(後降爲230萬元)。目前,這筆錢已支付了絕大部分。“這是第二次喫虧受氣。”

王玉良說,第三次感到喫虧受氣是被通知市場要關停了。“地被白佔6年,又交了‘租賃費’,市場好不容易經營起來,現在又說是違建,我們的損失誰負責?”

土地莫名被出租,巨大損失誰承擔?

四合莊村委會爲何長期佔用宏正公司獲得使用權的土地?宏正公司又爲何肯支付鉅額租金來要回本屬於自己的土地?半月談記者就這些問題進行了調查。

四合莊村黨支部副書記白森元稱,農貿市場選址時,他們發現該塊土地實際使用人是四合莊村民王振華。2007年8月,四合莊村委會與王振華簽訂租賃協議,以每年15萬元的價格租用土地建設市場。

王玉良表示對王振華“出租”土地全不知情:“他憑什麼出租我們公司的地?”

王振華說,因宏正公司欠他15萬元,該公司當時一位負責人口頭對他說“地你可以先用着”,於是他將地“租”給了村委會。據調查,從2007年到2013年,王振華年均獲得15萬元租金收入,且抵償15萬元欠款後的收入並未分給宏正公司。

對於王振華所提及的口頭協議,半月談記者輾轉聯繫到王振華口中的那位負責人求證。該負責人表示,不認可王振華所說情況。

北京中倫文德(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段營許認爲,王振華所稱口頭協議,未得到相關當事人承認,因而無法證明自己處置宏正公司財產的合法性。

既然如此,爲何宏正公司肯支付鉅額“租賃費”?王玉良說自己是被迫的:“要拿回我們自己的地,就得給夠錢,我當時不想給,村委會負責人就威脅把這塊地封起來,變成孤島。”

據調查,四合莊村委會、新立街道、王振華均知道該土地使用權人是宏正公司。段營許認爲,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如果四合莊村委會明知該地使用權屬於宏正公司,還與非權利人簽署租賃協議,涉嫌惡意串通損害宏正公司利益。

民營企業境遇,事關營商環境優劣

爲實現關停,新立街道對農貿市場斷了電。新立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魏俊梅說,東麗區正創建國家衛生區,斷電促關是不得已而爲之,街道一直在幫助市場提升改造。

但是,宏正公司反映多年的合法權益被侵害問題,仍未解決。

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張寶義認爲,村委會是基層羣衆自治組織,一旦權力使用得不到有效監督和約束,就容易“任性用權”。要加強農村黨建工作,基層政府需要依法辦事、擔當作爲,不能放任不管。

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劉剛說,清晰的產權關係是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基礎,也是判斷營商環境優劣的重要依據,“保護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政府責無旁貸”。

當前,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督察在全國各地開展,天津近期召開專項督察彙報會,要求密切關注民營企業的法治需求,及時發現和解決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實際問題,依法嚴厲打擊涉民營企業違法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來源: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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