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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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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醉駕”一樣可怕!寧波女司機猛撞護欄 只因喫了一片感冒藥

早上7時45分許,一輛灰色的別克轎車在左轉彎時突然“失去”控制,朝着右側駛去,緊隨其後的車輛紛紛減速避讓。這輛方向跑偏的小轎車隨後就撞上了馬路右側機非隔離護欄。這起事故造成三節交通護欄損壞,還有小車右側輪胎爆胎、右車軸斷裂、右側大燈破碎。

楊女士告訴交警,最近她人比較累,除了正常上班外,家裏有傷員要她照顧,還要接送孩子。連日操勞家務,早上起來就感覺人有點不舒服了,就喫了感冒藥再去上班。不料行車途中睏意襲來,車輛是怎樣撞上隔離欄的,她當時真不清楚。“要調整好休息時間,行車不要疲勞過度,更不要藥後出行。一般的感冒藥,含撲爾敏成分,會讓人產生嗜睡感覺,不利於路上安全駕駛。”交警說,這些年來“藥駕”引發的事故不斷。就在去年12月11日,寧波高速交警支隊就處置過類似的事故。

02

快遞小哥快遞被偷雨中暴哭?滬警方澄清:“被盜”系拍攝者個人推斷

11月18日,有網民在微博上發佈了一條快遞員雨中哭泣的視頻並稱疑似快遞被盜。記者今天上午從普陀分局獲悉,被盜僅僅是拍攝者個人推斷。引網友熱議。普陀公安分局於11月19日上午找到這位快遞小哥。快遞小哥告訴警方,雨中哭泣並非因爲快遞被盜是因與女友吵架。小哥同時透露,目前他已與女友和好。

榜樣楷模

01

82名“螢火蟲”義務巡邏守護居民安全

調解鄰里矛盾、查找小區安全隱患、檢查商鋪消防器材配備情況……“螢火蟲”志願者巡邏隊像螢火蟲一般聚集力量,用點點螢火爲居民照亮平安生活的道路。11月16日,蓮湖區北關街道“螢火蟲”管理工作站在龍首原社區揭牌成立,這是該區首家“螢火蟲”志願者管理工作站,將對提高北關地區治安防範水平起到積極作用。

活動爲12支“螢火蟲”志願者巡邏隊授旗,其中包括11支由社區居民組成的巡邏隊和1支由保安和派出所民警組成的巡邏隊,共有82人。“這12支隊伍覆蓋了我們街道的全部社區。”據北關街道綜治辦副主任陳選利介紹,志願者的主要職責是開展平安宣傳、治安巡邏、糾紛調解和隱患排查。此前,在“螢火蟲”志願者巡邏隊試運行期間,有效降低了地區發案率,贏得了沿街商戶、社區居民羣衆的一致好評。

02

北京“食藥警察” 搗毀9處製售假冒品牌桶裝水黑窩點

自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深化開展打擊食品藥品農資環境犯罪專項行動以來,北京警方緊盯民生領域突出問題,嚴厲打擊食藥環領域違法犯罪。近日,北京“食藥警察”一舉搗毀9處製作、銷售假冒品牌桶裝水“黑窩點”,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名,現場起獲灌裝設備2套,涉及10餘個知名品牌桶裝水500餘桶,假冒標識4.2萬餘套,有力維護了羣衆飲用水安全。

案例解讀

男子謊稱招童星誘騙31名兒童做淫穢動作 獲刑11年

如今網絡非常發達,有些違法犯罪嫌疑人就起了歪心,通過網絡拍攝未成年兒童不雅照和視頻,甚至進行傳播。這樣的行爲是否認定爲猥褻罪?11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最高檢”)發佈第十一批指導性案例,對檢察機關辦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辦案指導。其中,對通過網絡通訊工具,實施非直接身體接觸的猥褻行爲與實際接觸兒童身體的猥褻行爲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可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既遂)。

現代快報記者調查發現,江蘇省內有多起類似案例,犯罪嫌疑人最終被認定爲猥褻罪。對此,法律界人士認爲,最高檢此次明確非身體接觸的猥褻行爲可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實際上是進一步擴大了對未成年兒童權益的保護,加強了對網絡犯罪的打擊力度。

典型案例

QQ上恐嚇女童拍裸照,構成猥褻兒童罪

2017年1月,駱某使用化名,通過QQ加了13歲女童小羽爲好友。聊天中得知小羽是初二學生,駱某通過言語恐嚇索要裸照。小羽被迫按其要求自拍裸照10張,通過QQ傳送給駱某。駱某以在網上公佈小羽的裸照相威脅,要求與其見面並在賓館開房,企圖實施猥褻行爲。後因小羽報案,駱某在依約前往賓館的途中被抓。

2017年6月5日,駱某因涉嫌犯猥褻兒童罪被提起公訴。法庭認定駱某強迫被害女童拍攝裸照,並通過QQ獲得裸照的行爲不構成猥褻兒童罪。但駱某以公開裸照相威脅,要求與被害女童見面,準備對其實施猥褻,因被害人報案未能得逞,該行爲構成猥褻兒童罪,系犯罪未遂。2017年8月14日,該案一審判決,認定駱某犯猥褻兒童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針對這一判決結果,檢方認爲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上均存在錯誤,並導致量刑偏輕。駱某利用網絡強迫兒童拍攝裸照並觀看的行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犯罪形態爲犯罪既遂。2017年8月18日,檢方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檢方認爲,駱某的行爲已經侵害了兒童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且駱某獲得並觀看了兒童裸照,猥褻行爲已經實施終了,應認定爲犯罪既遂。根據相關規定,採取脅迫手段猥褻兒童的,依法從嚴懲處。

2017年12月11日,法院終審判決,認定駱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檢方解讀

雖非直接身體接觸,但有相同危害性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淫穢下流的手段猥褻不滿14週歲兒童的行爲。我國刑法沒有對猥褻兒童的具體方式作出列舉,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和認定。實踐中,只要行爲人主觀上以滿足性刺激爲目的,客觀上實施猥褻兒童的行爲,侵害了特定兒童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的,應當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

最高檢認爲,該案的指導意義在於,網絡環境下,以滿足性刺激爲目的,雖未直接與被害兒童進行身體接觸,但是通過QQ、微信等網絡軟件,以誘騙、強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兒童拍攝、傳送暴露身體的不雅照片、視頻,行爲人通過畫面看到被害兒童裸體、敏感部位的,是對兒童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的嚴重侵害,與實際接觸兒童身體的猥褻行爲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應當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

同時,最高檢指出,檢察機關辦理利用網絡對兒童實施猥褻行爲的案件,要及時固定電子數據,證明行爲人出於滿足性刺激的目的,利用網絡,採取誘騙、強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被害人拍攝、傳送暴露身體的不雅照片、視頻供其觀看的事實。

江蘇判例

誘騙31名兒童做淫穢動作,男子獲刑11年

謊稱招聘童星,男子葛某通過QQ視頻聊天誘騙兒童裸體做出淫穢動作,猥褻兒童達31人。5月28日,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作出公開宣判,葛某犯猥褻兒童罪獲刑11年。據悉,這是全國首次爲保護未成年人,對利用網絡猥褻兒童犯罪進行嚴懲的案件。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葛某謊稱自己代表多個影視公司招聘童星。他通過QQ結識女童,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情況等爲由,要求被害人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葛某還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做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繼續裸聊。

法院認爲,葛某明知多名被害人不滿14週歲,卻藉助網絡通信手段,強迫多名被害人在視頻中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做出淫穢動作,以供其觀看,而且將聊天視頻留存,他的行爲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對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猥褻,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最終,法院判葛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引誘女童拍不雅視頻,還敲詐女孩母親5萬

今年4月,江蘇省女法官協會發布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少女上網被猥褻敲詐案,入選爲典型案例。

2016年8月,男子秦某在網上加13歲女孩小豔爲好友,發紅包引誘小豔拍裸照和不雅視頻,還威脅小豔按他的要求拍視頻,累計獲取裸照20多張和不雅視頻10多段,並將上述照片及視頻上傳至自己的網盤。同年9月,秦某向小豔母親殷某索要5萬元,否則將裸照、不雅視頻發到色情網站,以及小豔的老師、同學所在的QQ羣。殷某再三考慮,最終報警。

承辦法官認爲,秦某藉助網絡通信手段,施以誘騙、脅迫等手段對未成年女性進行猥褻,之後又以將不雅視頻發送網絡等方式進行敲詐,法院判決秦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最終,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1000元。

業界觀點

擴大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針對最高檢此次明確“非直接身體接觸猥褻可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現代快報記者採訪了業內專家、律師等。

“隨着科技的進步,很多人喜歡網聊,而未成年人佔網聊羣體的很大一部分,往往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並不強。”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應超表示,一般來說,如果要定猥褻罪,至少是要有身體接觸的。現在將非直接身體接觸猥褻可認定爲猥褻兒童罪,其實是加強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呂金豔律師表示,眼下網絡發達,通過網絡違法犯罪的現象也愈加嚴重,此次最高檢將非身體接觸猥褻認定爲猥褻兒童罪,實際上是進一步擴大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範圍,加大了對網絡犯罪的打擊力度。同時,家長、老師等也應該加強對身邊未成年人的關注,引導他們正確使用網絡,教導如何避開危險,不要爲了一點利益就做出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心靈雞湯

一花凋零荒蕪不了整個春天,一次挫折也荒廢不了整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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