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例二,2019年11月13日20時許,犯罪嫌疑人靳某飲酒後駕駛冀AXXXXX號白色江淮牌小型轎車,行駛至石家莊市新華區杜北大街南水北調橋北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鑑定,靳某血液酒精含量爲90.11mg/1000ml,達到醉酒駕駛,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案例一,2019年11月14日20時許,犯罪嫌疑人於某飲酒後駕駛冀AXXXXX黑色大衆汽車牌小型汽車,行駛至石家莊市新華區杜北大街南水北調橋北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鑑定,於某血液酒精含量爲130.12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於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近日針對“酒駕”“醉駕”問題,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組織刑偵大隊、機動大隊聯合作戰,媒體隨警參戰,突擊整治,跟蹤曝光。同時,選取典型案例進行重點報道、反覆報道,使之成爲老百姓關注的熱點,從而達到全民參與,全民遏制酒駕的宣傳效果。爲了進一步加大對酒駕醉駕的曝光力度,12月10日,該局刑偵大隊對近期七名醉駕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爲集中辦理有關手續,並通過廣播、電視、官方微博、微信等全媒體進行現場說教,起到了強大的法律震懾力,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案例一,2019年11月14日20時許,犯罪嫌疑人於某飲酒後駕駛冀AXXXXX黑色大衆汽車牌小型汽車,行駛至石家莊市新華區杜北大街南水北調橋北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鑑定,於某血液酒精含量爲130.12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於某涉嫌危險駕駛罪。經查,於某之前曾兩次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案例二,2019年11月13日20時許,犯罪嫌疑人靳某飲酒後駕駛冀AXXXXX號白色江淮牌小型轎車,行駛至石家莊市新華區杜北大街南水北調橋北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鑑定,靳某血液酒精含量爲90.11mg/1000ml,達到醉酒駕駛,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經查,靳某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

案例三,2019年11月25日22時許,田某飲酒後駕駛冀AXX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石家莊市裕華區翟營大街塔南路交口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對當事人田某的血樣進行檢測並出具了冀醫法鑑[2019]毒鑑字第8238號司法鑑定意見書,田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爲:228.49mg/100mL,田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案例四,2019年11月28日10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左某飲酒後駕駛牌號爲冀EXXXXX小型轎車在石家莊市裕翔街與南石環北500米處,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對左某的血樣進行檢測,左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爲:251.53mg/100ml,左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案例五,2019年11月25日21時許,張某飲酒後駕駛冀AXXX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石家莊市和平路西二環處,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鑑定,鑑定結果爲202.79mg/100ml,張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案例六,2019年11月19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辛某涉嫌醉酒駕駛冀JXXXXX小型機動車,由正定高速口駛入高速,由裕華東高速口駛出高速,行駛至石家莊市裕華區裕華東高速出口西100米處,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司法鑑定,其靜脈血中乙醇含量爲149.31毫克/100毫升。辛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案例七,2019年11月27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王某飲酒後駕駛冀AXXXXX小型機動車,由趙縣高速口駛入高速,行駛至裕華東高速口駛出高速,行駛至石家莊市裕華區裕華東高速出口西50米處,被執勤當場民警查獲,經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司法鑑定,其靜脈血中乙醇含量爲139.49毫克/100毫升。王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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