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科基金即將啓動新政,申請/承擔嚴格限制不超兩項?| 淺度解析


自科基金即將啓動新政,申請/承擔嚴格限制不超兩項?| 淺度解析


12月11日,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雖然2020年度基金申請指南尚未正式發佈,但從會議出的消息顯示,明年基金申請將面臨重大變革:


無論高級中級職稱,研究人員作爲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不超過兩項。


這一政策的實施,將爲2020年度基金申請帶來重大沖擊,徹底改變面上項目競爭勢態。以傑青長江乃至優青青千爲代表的學霸級科研人員將基本退出面上項目的競爭,爲廣大普通科研人員開啓一道大門。青椒青稞或見春天?請看知社爲您梳理的關鍵調整:


1

重要改革內容:限項

一、主要調整的內容。


(一)調整“申請和承擔總數的限制規定'':申請(作爲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承擔(作爲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爲2項。


擬調整要點:無論何種職稱(高級、中級均納入),總數嚴格限制2項。(請注意高級職稱原來是3項;中級職稱原來主持一項,合理參與並未限制)


調整依據:落實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中的相關要求:“科研人員同期主持和主要參與的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課題)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項”)


(二)關於“同期”的相應調整。作爲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人)主持(或參與)的項目,在項目資助期限屆滿當年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


核心:結題當年項目不計入同期限項總數。


調整依據:兩辦所發《意見》中,使用的是“同期”的表述,申請當年批准,但項目執行時是在下一年,因此作出上述調整)


(三)關於項目限制執行範圍


2019年(含)以前批准的在研項目,高級職稱主持或主要參與的,均計入限2項範圍;中級職稱主要參與的,不計入限項範圍。


核心:對於高級職稱,依託單位2020年將付出更多的提醒及說明,原來是3項,現在統一 2項;申請需要慎重,不單單是寫本子的事情了,申請總額框架下,需要合理優化申請佈局。對於中級職稱,從2020年申請開始,需

要謹慎參與,2項大棒同樣納入!


(四)重新定義“主要參與”

擬調整爲:將項目組成員分爲兩個層次:“主要參與者”和“團隊參與者”。面上、地區項目的主要參與者不超過2人(青年基金已於2019年取消了參與者),列入“總數2項的限制範圍(與職稱無關),團隊參與者不列入“總數2項”限制範圍。重點以上項目,根據情況設置“主要參與者”數量。


調整考慮:由於文件要求主要參與者無論什麼職稱都要計入總數限項範圍內,因此縮小主要參與者範圍,一方面科研人員會慎重考慮列入主要參與者的人員,避免''拉郎配” “拼盤”等;另一方面也考慮到學科交叉的實際需

求。


二、繼續保持原規定的內容:


(一)中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作爲申請人申請

和作爲負責人承擔項目總數仍爲1項。

(二)維持面上項目兩年不中停一年的政策。

(三)維持優青、傑青申請時不計入總數限項範圍的改策。


2

其他改革內容


  1. 進一步推廣無紙化申請試點,將面上項目和地區基金納入範圍(2020年無紙化申報類型包括重點、面上、青年、地區、優青等5類)。
  2. 面上項目全部試點分類(4類)評審
  3. 人才資助體系升級,傑青、優青擬面向全球申請(含外籍非華裔),不設國籍限制。
  4. 傑青、優青等不同層次人才項目(計劃)互斥政策基本落地(加強統籌銜接,避免重複資助)。
  5. 新傑青項目(從2019年批准的項目開始)經費試點“包乾制”(計劃書不再要求做預算,各科目不設比例限制,但需要承諾所有經費均用於研究直接相關經費支出)。官方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6718.htm
  6. 試行原創探索計劃項目,設立單獨經費和評審渠道。
  7. 工材和信息學部學科代碼調整,取消三級代碼。


3

2019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工作特點


1、試點開展分類申請與評審

  • 選擇全部重點項目和17個學科面上項目進行試點
  • 共涉及3725項重點項目和22763項面上項目

2、初步建立多元投入機制

  • 完成新時期聯合基金頂層設計
  • 設立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16個省,投入49.8億元
  • 設立企業創新發展聯合基金,4個企業,投入9.5億元
  • 推進與行業部門聯合資助工作,3個部門,投入8億元

3、需求導向強化前瞻部署

  • 重點項目指標由700項提高至750項,實際資助743項
  • 重大項目指標由38項提高至46項

4、加強對優秀人才支持力度

  • 優青指標由400項提高至600項,另港澳地區25項
  • 傑青指標由200項提高至300項,實際資助296項
  • 創新羣體指標由38項提高至46項,實際資助45項

5、穩定支持前沿探索

  • 保持面上、青年等自主選題類項目資助規模基本穩定
  • 推動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6、優化項目資助模式

  • 基礎科學中心項目指標由4項提高至15項(實際資助13項),2億元/5年——8000萬元/5年,避免拼盤
  • 逐步取消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

7、優化資金管理

  • 簡化預(決)算編制和材料報送
  • 傑青“包乾制”試點、間接費用比例提高試點

8、淨化評審環境

  • 發佈《關於各方嚴肅履行承諾營造風清氣正評審環境的公開信》
  • 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依託單位和參與研究單位、評審專家、委內工作人員簽署四方公正性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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