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2月12日電11日,一則初學格鬥的大學生被安排與冠軍對打導致心臟驟停的消息上了熱搜。據報道,11月30日晚,成都大二學生曉新在成都參加了一場自由搏擊比賽,對手王某在成都格鬥圈內小有名氣,此前的戰績是11勝0負3KO,曾獲得世界泰拳MFC金腰帶旗下的shark拳場的金腰帶、泰國曼谷泰皇杯泰拳聯賽57公斤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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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新完全處於下風

根據現場視頻,在賽前介紹環節,現場主持人曾表示王某左手骨折,從比賽過程來看,這位“冠軍選手”確實基本用右手發力,但在強大的實力基礎下,還是佔據比賽的絕對上風,曉新在比賽中毫無還手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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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新被踢倒在地

比賽來到30多秒,王某一腳踢在曉新腹部,後者隨即出現不適,蹲坐在地上幾秒後徹底倒下,裁判見狀迅速終止比賽,醫務人員進場進行急救。

據曉新的表姐發帖透露,當晚10點06分,曉新因爲外部重創導致心臟驟停,生命垂危,在新華醫院搶救了5個多小時後恢復心跳,但隨即腹腔內開始快速大量出血,隨即被轉往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至今還沒有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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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不少網友對此發出了質疑:“一個月就和冠軍格鬥?走過場也不能這樣直接啊!”、“安排比賽的人應該算是過失殺人吧。”、“行業內幕?這算是誰的責任?教練安排的時候不會用腦子嗎?”

對此,中新網記者第一時間諮詢了相關從業者和律師。

搏擊賽事組織人陳紀元透露:“這種比賽屬於低級別的商業賽,很不合規,而且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其實不是突發,而是早有隱患。正規比賽都是配對師按照雙方水平配對,水平要接近。”

對於王某一腳KO曉新,陳紀元認爲:“本身動作沒犯規,造成這麼重的傷害最主要原因是雙方水平差距太大,金腰帶選手的概念是以此爲業的人,業餘選手根本比不了,更不要說是初學者。”

對於網友們“刷戰績”、“行業內幕”的猜測,陳紀元表示圈裏確實有這種說法,一些賽事方都會爲了利益幹類似的事情,比如安排沒實戰經驗的所謂傳統武術大師和假的外國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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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搏擊比賽。中新社記者 王中舉 攝(圖文無關)

對於導致曉新受重傷的王某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法律專家表示:“如果該選手的擊打行爲符合規定,那麼該行爲應當屬於意外事件,該選手不應當承擔責任。”

“首先要區分該起事件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再去區分相關責任人是誰。比如該主辦方是否認真按照比賽競技規則,相關的體育競技法律規定去組織該場賽事,而且對於比賽中選手的匹配是否按照法律規定和行業規範進行。”

“對於民事案件而言,我們認爲,該事件需要相關責任人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方面,根據上述分析,主辦方存在過錯,需要對傷者的家屬進行賠償。當然,由於傷者是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斷能力,雖然不能以此規避主辦方的責任,但也應按照過錯的大小來區分的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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