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发近一个月后,仍在医院治疗的女司机李女士于今日就事发经过、警方通报内容,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独家采访,她对警方“事发前与学生家长发生口角”的定性予以了否认,并称“现在没什么诉求,只希望能如实呈现事实真相,公开车载监控。其接受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称,与该名家长素不相识,事发前未发生口角,索赔以后会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目前诉求只有一个“呈现事实真相,希望公安机关能公开车载监控。

(原标题:湖北一女校车司机被学生家长划伤,希望警方公开车载监控)

新京报讯 湖北应城市郎君镇一幼儿园校车女司机被学生家长用刀划伤脸部、致毁容一事,引发社会关注。12月11日,应城市公安局回应新京报记者称,事发前两人曾发生口角,嫌疑人有精神疾病,但作案时具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已被刑拘。

被学生家长用刀划伤的校车司机李女士,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受访者供图

涉事女司机对“事发前发生口角”持保留意见,其称希望公开车载监控。   应城公安官微截图

今日(12月1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上涉事女司机李女士,目前其仍在应城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其接受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称,与该名家长素不相识,事发前未发生口角,索赔以后会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目前诉求只有一个“呈现事实真相,希望公安机关能公开车载监控。”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12月11日上午,微博网友“我说的事实687”发帖称,11月14日,郎君中心幼儿园一名校车司机在接送小朋友的途中,被一名学生家长持刀所伤。应城警方表示,因程某某家属反映其系精神病人,民警将其送往应城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并联系孝感市康复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受害人李某的伤情为轻伤,嫌疑人程某某作案时具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应城警方已依法将嫌疑人程某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对话受害者李女士:

“没发生口角,希望公开车载监控”

事发近一个月后,仍在医院治疗的女司机李女士于今日就事发经过、警方通报内容,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独家采访,她对警方“事发前与学生家长发生口角”的定性予以了否认,并称“现在没什么诉求,只希望能如实呈现事实真相,公开车载监控。”

新京报:你现在伤情怎么样?

李女士:我现在仍在应城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

新京报:事发经过是怎么样的?

李女士:根本没有发生口角,当时我驾驶校车去接人时,她(犯罪嫌疑人)拿着刀直接上来,先握着拳朝我后面打了一拳,接小朋友时,根本不会停留很长时间,最多也就一两分钟,根本不会发生警方定性说的“发生口角”。

新京报:事发时,车上除了你,还有谁?

李女士:还有跟车的老师,还有监控录像,什么都有,为什么警方不把车载监控放出来,都是有记录的。

新京报:刀是什么时候划伤你脸部的?

李女士:刀,一直在她手上,她上车就拿着刀。

新京报:你跟她之前有过节吗?

李女士:我跟本不认识她,我可以这么跟你说,哪怕我再次碰到她,我也不认识她,根本不知道她长啥样,即使她现在把我伤成这样。

新京报:你对“事发前口角”的定性存在异议?

李女士:昨天的新闻报道,我都看到了,就警方的通报说我“口角”,我心情肯定不是特别好。我各方面都是通过考试的,才拿到校车驾驶资格证。其次,如果我个人人品、素质不好,肯定是不可能开这个校车的,包括派出所、幼儿园,他们事先都会挑选、最终才选用我的。希望警方可以公开车载监控。

新京报:事发时,校车上还有其他小孩吗?他们有受伤吗?

李女士:这个就不方便说了,肯定有其他小孩。

新京报:你现在的诉求是什么?

李女士:我现在没有诉求,我只想说,把当天的事情、实情,派出所讲出来,就可以了,这就是我的诉求,不要在这里歪曲事实,让我的精神受到影响。索赔方面,我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俞昌宗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一凡 责任编辑: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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