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式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對於營收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競爭處於相對有優勢地位且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制定了兩項財務標準:(1)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0億元。在《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了紅籌和存在表決權差異的企業在可以登陸科創板的企業範疇,但卻未做上市標準的規定。

  科創板制度落地,資本市場新紀元

中信建投證券研究 

張玉龍 

3月1日,證監會和上交所正式發佈了實施科創板的“2+6”制度規則,涵蓋註冊審覈、發行承銷、上市規則與持續監督、交易規則等方面的內容。

簡評:

1、明確了紅籌和存在表決權差異企業的上市標準

在《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了紅籌和存在表決權差異的企業在可以登陸科創板的企業範疇,但卻未做上市標準的規定。

正式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對於營收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競爭處於相對有優勢地位且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制定了兩項財務標準:(1)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0億元;(2)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收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

對於存在表決權差異的企業的上市同樣是包括市值和營收兩項內容的兩條標準,具體內容與紅綢企業相同。

紅籌和表決權差異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是被歡迎的,但是上市標準要高於一般的科創板上市企業,這也是保護投資者利益和提高科創板質量的重要內容。

2、發行對象向專業機構投資者傾斜

對於科創板的發行對象,雖然仍是網下向符合條件的專業機構投資者詢價發行和網上向社會公衆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行,但是向專業投資者傾斜明顯。《徵求意見稿》中科創板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比主板等其他板塊更高。

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中對於網下發行中面對公募、社保、養老金的發行比例從40%進一步提高至50%。且在網下投資者申購數低於發行量的情況下,直接中止發行,不得將網下發行部分向網上回撥。相反,若網上申購數量不足的,可以向網下進行回撥。這些規定反映出上交所希望科創板以機構投資者爲主參與發行的初衷。科創企業不確定性強、專業壁壘高,更適合於經驗、信息、知識儲備更爲豐富的專業投資者參與,這也是促進科創企業價格理性形成的重要制度舉措。

3、減持規定進一步放寬

《徵求意見稿》規定對於上市時未盈利的公司在5個完整的會計年度未盈利的控股股東等不得減持股份,對於減持規定相對較爲嚴格。

而《上交所科創板上市規則》則放寬了減持的時間規定。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自上市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不得減持,4-5年每年減持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對於董事、監事、高管以及核心技術人員可以減持時間也從5年減至3年。本款規定對於科創板企業的股東、高管、核心人員的經濟利益是進一步的保護,從而更多企業更大激勵在科創板上市,繁榮資本市場的同時促進科技創新事業的發展。

4、做市商制度在條件成熟時將引入

在科創板的交易制度上《徵求意見上》僅僅規定了競價交易制度下的報價調整細則改變。但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制度特別規定》中新增了要在條件成熟時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內容。做市商爲科創板買賣雙方提供報價,可以爲科創板股票的交易提供流動性。引入做市商制度是充分學習和借鑑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的交易制度先進經驗的做法,可以起到價格發現、穩定市場、抑制價格操控和增強市場流動性等作用。

5、投資策略       

2月中旬我們堅定看多股票市場。自觀點提出以來,市場交投活躍,三大指數均快速上漲。展望3月,我們延續2月觀點,建議投資者繼續提升倉位,沿着成長、高股息和市場上行受益三條主線做投資佈局。

在大類資產配置方面,我們建議配置順序是股票>信用債>本幣>商品>國債,繼續積極看多股票市場。如果市場回調,我們建議繼續提升倉位。在行業配置方面,我們建議投資者繼續加倉通信、計算機、電子爲代表的成長板塊,佈局食品飲料、家電等高股息板塊,加配券商等市場回暖受益板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