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機構改革方案全部獲批 多省份設置大數據管理機構成亮點

今年,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其中明確提出,“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近日,隨着上海等地公佈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批消息,記者查詢發現,全國31個省區市的省級機構改革方案已全部獲得黨中央、國務院批准。

從公開的方案看,改革後的黨政機構數量,北京爲65個,重慶、天津爲64個,上海爲63個,廣西爲58個,海南和寧夏爲55個,其他省份大多不超過60個。值得注意的是,有的省份在公佈方案的同時,還特別公佈了改革後的精簡比例,比如河北省委深化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答記者問中提到,“改革後,廳局級以上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精簡19.28%,其中黨政機關精簡13.04%。”

不少省份在中央政策框架內,結合具體情況設置機構、配置職能。比如,山東爲打造海洋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組建省委海洋發展委員會和省海洋局;海南適應國際旅遊消費中心的建設要求,組建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

有的省份在機構設置方面體現了區域經濟發展的導向。比如,廣西組建自治區北部灣經濟區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廣東組建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加掛省委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工作委員會牌子。

在“互聯網+政務”加速推進的背景下,多個省份設置了大數據管理機構,整合相關部門數據資源管理、大數據應用和產業發展、信息化等職責。比如,貴州組建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山東組建省大數據局,安徽組建省數據資源管理局,北京、廣西、重慶、浙江、河南、福建也設置了相應機構。廣東和吉林兩省將“政務服務”寫入機構名稱,廣東組建了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吉林組建了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此次地方機構改革中,浙江、湖北、重慶等多地爲加大金融監管的力度,組建了省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據瞭解,在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批後,各地紛紛召開動員會,統籌推進全省(區、市)機構改革和其他各項工作。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要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31省份機構改革方案全部獲批 多省份設置大數據管理機構成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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