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西冉村駐區民警韓宇(左)爲電動自行車安裝臨時標識。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要求,電動自行車需登記掛牌纔可上路。本報記者 賀 勇攝

核心提示

超標電動自行車如脫繮野馬,成爲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隱患。從立法動議到調研論證,再到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最大限度地凝聚了各方共識,實現了“體現地方特色、解決具體問題”的初衷。

11月1日,《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開始實施,其中最令人關注的就是電動自行車需登記掛牌纔可上路,對於超標電動自行車將發放臨時標識,給予3年過渡期。據北京市交管局統計,11月1日當天從8時30分到9時,僅僅半小時,全市各超標電動車臨時標識發放站就發出約1900個臨時標識。

呼聲強烈,從政府規章上升爲人大主導的地方性法規

近年來,北京非機動車特別是電動自行車數量呈快速增長態勢。有統計數據顯示,北京各類非機動車數量已經遠遠超過機動車保有量,其中僅電動自行車總保有量就達近400萬輛,而且還在以每年50萬至80萬輛的速度迅猛增長。

然而,由於法律法規對電動自行車性質不明確、非機動車登記制度名存實亡、監管不到位等原因,電動自行車市場陷入“野蠻生長”。據有關行業協會統計,目前全市超標電動自行車數量達300多萬輛,佔電動自行車總數的80%。這些超標車輛速度快、重量大、制動性能不穩定,與此同時,無牌無證、假牌假證、逆行、亂停亂放等違法現象多發高發。超標電動自行車如脫繮野馬,成爲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隱患。

近年來,社會各界要求對電動自行車加強管理的呼聲日益強烈。在北京市十四屆人大期間,共有51位代表提出關於加強對非機動車管理的建議。在北京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又有6位代表提出相關建議。

正是考慮到非機動車管理工作的緊迫性,北京市政府將非機動車管理立法列爲2017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中力爭完成的規章項目。而在調研起草過程中,考慮到非機動車管理立法所涉法律關係複雜、利益羣體較多、各方訴求多元,又將這一計劃上升爲地方性法規項目。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隨即開展論證調研,就法規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聽取各方意見。

2017年12月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經過研究討論同意立項,要求條例着眼於爲治理大城市病,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緩解交通擁堵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強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和機動車停車條例的立法工作,形成對機動車、非機動車兩類重點交通工具和動態、靜態兩大交通體系立法的有效覆蓋。

充分討論、凝聚共識,深化民主立法過程

爲使《條例》最大限度凝聚共識,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採取實地調研、座談會、專家論證等方式,針對非機動車管理中的突出問題開展了一系列意見徵集工作。

立法部門多次召開座談會,分別徵求市人大代表,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生產、銷售企業和行業專家的意見建議,並就政府部門具體職責等問題,多次與相關部門交流意見。今年4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託調查公司就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立法的相關問題,發放了3000份調查問卷,收集市民購買、使用非機動車的行爲與需求,瞭解掌握市民對非機動車管理政策及法規的態度和評價,以及對立法核心制度設計的支持度。從調查結果來看,市民對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產品銷售目錄公示等核心制度的支持度非常高,這爲制度設計奠定了民意基礎。

7月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偉帶領調研組來到東城區前門大街、王府井西街和東四北大街,詳細瞭解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共享單車規範管理及公共自行車網點設置、電動自行車經營銷售等情況。“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屬於社會領域立法,涉及政府、企業和公民等多個主體,要聚焦解決實際問題,認真總結已有經驗做法,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廣泛凝聚共識,使法規真正立得住、行得通、有實效。”李偉表示。

北京市政協也積極開展協商,164名市政協委員提出了222條意見建議。此外,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還在門戶網站上公開徵求羣衆意見,並就實際管理中的車輛標準和屬性、相關法律措施和責任設定等問題,徵求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的意見。這些意見和建議,在立法過程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吸收和處理。

從3月29日首次審議《北京市非機動車條例(草案)》,到5月30日進行二次審議,再到9月28日審議通過,在6個月的審議過程中,《條例》經過了充分討論、凝聚共識,深化了立法的民主過程。

如何從銷售端嚴格控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流入,實現電動自行車的全環節管理,是《條例》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對此,《條例》在禁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在北京銷售的同時,爲了引導市民購買、使用合標的電動自行車,要求電動自行車銷售者將現行有效的產品目錄和登記上牌的法律法規規定等有關信息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

管住了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增量,如何對存量部分做好管理?《條例》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明確了實行3年過渡期的管理措施。在審議的過程中,有意見認爲3年時間太長,應該讓超標電動自行車加速淘汰。但有關部門經過認真調研後認爲,在立法中一方面要順應民意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但另一方面也要兼顧公民的財產權利,因此堅持了過渡期爲3年的意見。

效果明顯,引導社會公衆樹立法治意識

《條例》一經實施,電動自行車車主們的熱情就讓人始料未及。申領臨時標識第一天,網上登記預約提交總量達到7.8萬餘筆。北京市交管部門在全市設置了223處發放站點,其中“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地點202處,“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地點21處。半個月來,多處非機動車登記點持續爆滿。這背後,是北京市民對城市管理的熱切支持,也是騎車人對於獲得合法身份的渴望。

位於海淀區西冉村的社區服務站,是海淀區設立的臨時標識線下申請處之一,從受理申請以來,每天都擠滿了前來申領標識的人。對於非機動車登記新政,市民劉浩“舉雙手支持”,在他看來,這是電動車擺脫“夾心”狀態的標誌,“只要守規矩,從今以後咱就名正言順了。”

海淀區西冉村駐區民警韓宇介紹,安裝臨時標識最重要的工作是查看車身上的編碼,“這個編碼是車輛出廠的證明,如果沒有,就要考慮是不是屬於拼裝車了,拼裝車是肯定不能發的,牌照、標識都不行。”發放一個標識大約需要15分鐘,雖然工作量大大增加,但韓宇依然爲《條例》的出臺感到高興:“這不僅讓車主擁有了合法身份,也讓交管部門擺脫了"無法可依"的尷尬。”

過去,由於大量超標電動自行車流入社會,交管部門時常要面對市民質疑:“政府讓賣,爲什麼不讓用?”“我們既要保障羣衆正常的代步需求,又要維護道路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條例》明確規定,凡是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今後都不能上路行駛。這將正常車輛和非法車輛區別開來,執法時就有章可循了。”韓宇說,有些超標電動自行車也想要上牌,但一測試,速度超過了60公里,“這種車太危險了,當然不能上牌。”

25、55、48,這是多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點討論最頻繁的數字。這3個數字正是出自《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大限速爲25公里/小時,限重55公斤,電池電壓不得超過48伏。作爲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於明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

“不符合這個標準的都不讓賣了,我們也不會再進貨。”玉淵潭南路的一家電動車店主並不擔心《條例》會影響生意,“相反,有了合法身份,反倒會促進合規電動自行車市場的健康發展。要治理的是超標車,並不是禁止使用,老百姓可以放心購買。”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董文勇認爲,由於此前法律法規不完善,一些電動自行車車主心存僥倖,執法者也頗多無奈,“通過地方立法,結束了隨便買、任性開的狀態,引導社會公衆樹立遵守交通規則的法治意識,我們的交通才會更加安全、更加快捷。”

法規配套,治理快遞、外賣等行業用車

除了電動自行車外,動力驅動的三輪車、四輪車以及快遞、外賣等行業用車管理也是公衆關注度較高、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之一。在立法初期,北京市政府提交的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中,曾針對這些車輛也作了相應的規定。但是,有意見認爲,這些車輛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屬於機動車,應按照機動車的法律規定進行管理,在立法上不應該納入到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調整範圍中。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經過嚴謹論證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在對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進行完善的同時,對《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進行修訂,從法律上明確這些車輛的機動車屬性,將對這些車輛的管理移至《辦法》進行規範。

修訂後的《辦法》針對快遞、外賣行業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秩序比較普遍的情況,將快遞、外賣企業的管理行爲納入單位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的範圍,既考慮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又兼顧市民需要和相關行業發展,並授權市政府根據行業發展特點和發展需求研究制定快遞、外賣等行業用車的管理辦法。

此外,還針對電動平衡車、滑板車等不屬於交通工具的新型器械、工具,明確禁止其上路行駛,並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 人民日報 》( 2018年11月21日 17 版)

作者:賀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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